我曾经交往过一个女朋友
我曾经交往过一个女朋友。有一天我半夜从梦中醒来,突然无比的想她。那时候手机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普及,我的思念自然无从寄托。在床上瞪了一会儿眼睛以后,我跳起来麻利地穿好衣服,出门去找她了。尽管第二天上早自习我就能够见到她。那时候我以为了方便学习的名义在外面自己租房住,所以也不会遇到宿管大爷这种阻碍,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出了门才发现外面下着大雪,地上已经有着厚厚的积雪,天空中雪花还如筛灰一般落下。但心怀着爱情的炽热,我丝毫没觉得冷。下雪的冬夜格外寂静,此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以后,街上没有一个行人,只有我自己踏在积雪上的声音格外清晰。我穿过那条横穿这个小镇的街道,来到我当时女朋友家的楼下。然而我什么都做不了,楼门紧锁,况且即使开着我也没勇气在半夜里去挑战她母亲的忍耐度。于是我在楼下冒着大雪站了一会儿,抽了一支烟,惆怅了一阵子之后,就顺道拐去了网吧……直到很久以后,时过境迁,妹子已经再无联系,而我也不是那能半夜扛住风雪的鸡血少年,我才领悟自己当时的心态。那不过是一种表演罢了,除了把自己感动一下,制造一点自己痴情的假象,一点意义都没有。在感情中,我们往往觉得自己掏心掏肺,所做所为能够感天动地,闻者伤心,见者叹息,为什么偏偏感动不了你?我们总是容易用一种自虐的方式制造出一种痴情的假象来使得自己站在感情的道德制高点上,获得一种畸形的满足感和安全感。其实无论是雪夜去对方家楼下站会儿或者是冒着大雨给她送一杯奶茶什么的,自己回想起来往往觉得如乔峰大战聚贤庄、关羽千里走单骑一样壮怀激烈,而对于对方来说,一杯奶茶就是一杯奶茶,无法承载起你想要在上面寄托的山崩地裂的情怀。少年的时候,总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满腔爱意表达出来,而结果往往是陷入表演之中而不自知。所以两个人的记忆才会出现偏差,那些你觉得刻骨铭心的过去,对方往往没有同样的感觉,甚至茫然不知。成长的标志就是懂得克制自己。克制自己的情绪,克制自己的表演欲,甚至克制自己的喜欢。少年时候,喜欢一个人恨不能把她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她刚说冷,我这边心里已经结冰了,她说难过,我立马如丧考妣,比她还难过,唯恐无法将自己的爱意表达出来。而事实上,谁也无法承担起另一个人的价值寄托,只有做一个独立、有价值的人,才能真正学会去爱另一个人。也千万不要尝试改变另一个人,这注定是徒劳的。做自己就好,爱情的真谛在于相互的吸引、志趣相投的同行,而不是追逐和依附免责声明:上述内容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