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万名集资参与人、天津法院、英国法院:6.1万枚比特币约50.3 亿美元归属之争昨天白热化!中国诈骗犯钱志敏在英国被抓后的法律程序交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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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行研究报告
监管观察 · 跨境追赃 2026.10.14
6.1万枚比特币归属之争:钱志敏案中英程序同周交汇
来源: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通报、英国皇家检察署、英格兰高等法院判决及公开报道 | 整理:凌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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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01 10月13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受理对犯罪嫌疑人钱志敏的违法所得没收申请;前一日,英格兰高等法院裁定受害人对6.1万枚比特币的权利主张须适用中国法。 02 钱志敏2025年11月在英国以洗钱类罪名被判11年8个月;在国内,其涉嫌集资诈骗罪尚未经法院审判。 03 比特币自2018年查获以来大幅升值,受害人能否分享增值、资产最终如何返还,仍是悬而未决的核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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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8个月 英国刑事判决刑期 |
61,000枚 英国查获比特币 |
12.8万名 英方认定受害人数 |
一 天津二中院受理违法所得没收申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0月13日发布公告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请没收犯罪嫌疑人钱志敏违法所得一案,该院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钱志敏实施了集资诈骗犯罪,主要犯罪地在天津市河东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于2026年9月28日立案受理。
公告显示,钱志敏为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17年7月逃匿境外。2018年1月8日,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2018年2月12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此后罪名出现升级:2026年3月10日,河东区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同年8月28日,又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批准逮捕。而河东分局2017年4月21日立案时,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违法所得没收属于刑事诉讼特别程序,适用于犯罪嫌疑人逃匿等情形,不等于对犯罪嫌疑人定罪。
二 英国刑事判决:11年8个月
2025年9月29日,钱志敏在伦敦南华克刑事法院当庭认罪;11月11日,法院以取得、持有犯罪财产(加密货币)两项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8个月。英国皇家检察署认定,钱志敏2014年至2017年间在中国实施大规模投资诈骗,受害人超过12.8万名,部分人投入了毕生积蓄和养老金。
表 1 英国涉案人员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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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
角色 |
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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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志敏 |
主犯,蓝天格锐实际控制人 |
11年8个月(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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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g Hok Ling |
中间人及资金通道(马来西亚籍) |
4年11个月(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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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简(Jian Wen) |
协助洗钱 |
6年8个月(2024年) |
资料来源:英国皇家检察署、伦敦南华克刑事法院判决公开报道
英国警方在调查中查获存有逾6.1万枚比特币的设备,为英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加密货币查扣。英国检方表示,将通过刑事没收和民事程序冻结并收缴相关资产,当时估值约48亿英镑。
三 英国高等法院:受害人主张适用中国法
2026年10月12日,英格兰高等法院王座庭Turner法官在“英国检察长诉钱志敏等案”([2026] EWHC 2509 (KB))中裁定,受害人对比特币的权利主张须适用中国法审查。
表 2 各方法律适用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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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方 |
主张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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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检察长 |
无论从何种角度均适用中国法 |
获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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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格锐诉讼接管人 |
支持适用中国法 |
获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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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受害人 |
比特币现存英国,应适用英国法或中英两国法 |
未获支持 |
法院认为,初始投资及资金转换为比特币等交易的重心都在中国,比特币后来进入英格兰并不改变这一点。法院同时强调,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对比特币享有所有权权益,仅对诈骗者享有个人还款请求权并不足够。
“
公安机关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参与出庭的集资参与人提供法律指导,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跨境追逃追赃工作。
—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情况通报,2025年10月30日
四 九年追逃:完整时间线
表 3 钱志敏案中英两地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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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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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前后 |
中国 |
钱志敏设立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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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 |
中国 |
在火币开户,开始将投资人资金转换为比特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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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1日 |
天津 |
河东公安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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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 |
境外 |
出逃,英方判决书记载其7月26日前后先至缅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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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8日 |
天津 |
河东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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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2日 |
国际 |
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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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11月1日 |
伦敦 |
英国警方搜查,查获存有比特币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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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 |
英国 |
钱志敏被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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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伦敦 |
同案人温简被判6年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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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9日 |
伦敦 |
钱志敏当庭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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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
天津 |
河东公安通报: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合作,提示甄别跨境追索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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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 |
伦敦 |
钱志敏被判11年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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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 |
天津 |
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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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 |
天津 |
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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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 |
天津 |
二中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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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
伦敦 |
高等法院裁定受害人主张适用中国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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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 |
天津 |
二中院发布公告 |
资料来源: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通报、英国皇家检察署、英格兰高等法院判决及公开报道
五 三个待解问题
其一,中英程序如何衔接?英国高等法院裁定适用中国法的次日,天津二中院即公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国法院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可能直接影响英国民事程序中受害人的权利主张,两地程序的协调安排尚未得到进一步说明。
其二,比特币增值归谁?2018年查获时比特币价格约3600美元,目前已超过10万美元。按中国法审查,受害人能主张的是原始投资本金,还是比特币本身及其增值,目前没有定论,有待后续判决。
其三,境内定罪何时进行?钱志敏在英国服刑,国内涉嫌集资诈骗罪尚未经审判。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可在犯罪嫌疑人缺席的情况下进行,但不替代对其本人的刑事审判。
六 凌通社观察
钱志敏案是迄今规模最大的跨境加密资产追赃案件之一。九年间,案件从国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到英国以洗钱罪定罪,再到国内罪名升级为集资诈骗、启动违法所得没收,中英两地司法程序首次在同一周正面交汇。
对12.8万名集资参与人而言,真正的问题不是钱志敏被判几年,而是6.1万枚比特币能否、以何种方式、按什么价值返还。天津警方此前已提示,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开展跨境追索,集资参与人需警惕以代理追索为名的二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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