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立项指南”划重点:过度检查“天塌了”、AI“上岸了”、分子诊断“分家了”!

好产品经理的含金量,还在提升!‍‍‍‍‍‍‍‍‍‍‍‍‍‍‍‍‍‍‍‍‍‍‍‍‍‍‍‍‍‍‍‍‍‍‍‍‍‍‍‍‍‍‍‍‍‍‍‍‍‍‍‍‍‍‍‍‍‍‍‍‍‍‍‍‍‍‍‍‍‍‍‍‍”

——前言

“感谢郑老师的探讨和审稿”

昨天上午刚许愿想看到检验的立项指南,下午就被满足了。

《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再次征求意见稿)》,它来了!

相信大家已经看到了很多的解读。

大佬们的分析的确高屋建瓴,但可能关注面太广,遗漏了不少东西。

今天,我们仅就关注到的几个重要细节展开聊聊:

检验立项指南的再次征求意见稿,有哪些超赞的巧思?

1. “过度检查”,该怎么管?

2. “AI人工智能”,该放哪?

3. “分子诊断”,该如何分?

PS:这篇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果我俩理解不一样,那么你是对的。欢迎留言区探讨。

01

“过度检查”,天塌了!

遏制“过度检查”以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负担,是近几年国家一直在做的事情。

立项指南无疑是一把斩向“过度检查”的利剑。

而检验的立项指南,是利剑中最锋利的那一把!

从最终的实现形式看,“过度检查”有两种方式:

1. 单试剂盒(检查项目),无限扩张靶标

对于这种方式,所有的立项指南都通过“单项目计价说明”做到了管理:

对增加靶标按一定比例叠加计价,且设立封顶线

2. 单次处方,超量处方检查项目

在这一点上,之前的立项指南并没有给出太强的管理力度。

而检验指南,给出了一个解法:

如果单次处方检查项目越多收费越吃亏,医院/医生/厂家的动力都会少很多。

检验立项指南的“使用说明”中有这么一句话:

医疗机构通过联检方式一次性检测多个检验指标的,计价公式如下:P=p*1.8*log2X,其中P指总费用,p指联检覆盖多项检验指标的均价,X指检验指标数

这个公式对于高三的我们可能刚刚好,但对于现在有点超纲了。

可以一句话概括:

如果单次处方中包含多个检验项目,收费会对总价进行打折,项目越多打折越狠!

具体可以看下面这张图表(有大佬提到“X”会按照立项指南里的“类别”分开计数,感觉比较合理):

开两项,打9折;开三项,95折;开十项,打6折······而且是总价

过度检查,是真的天塌了。

单次处方,理应遵循“最小必须”。

这顺带也让“把必要的联检做进一个试剂盒”的厂家,获得了更大的竞争优势。

我们以“检测费病原体核酸扩增检测费”举例:

假设起收200,每增加一种病原体加收180,封顶10种病原体。

那么“10病原PCR试剂盒”的收费是200+180*9=1820。

而如果有大聪明把10种病原体分开注册10个试剂盒,临床上单次处方的收费就会变成200*10*0.5979≈1196。

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点:

1. “临床需求”的确需要这个症候群一次检测10种病原体,这是前提。

2. 计价规则中增加病原体的“加收比例”高于单处方中“多联检”的打折比例。

后面这点就很考验各地区医保局落地时的设置了。

上面这个举例,核心关键点是:那个公式管的是“一次处方包含了几张注册证”,X计数的是注册证的数量。至于“一张注册证多个靶标”怎么收费,是由每个项目的计价说明决定的。

大的趋势是非常确定的:

试剂盒的靶标数并不是单纯的越大越好或者越小越好。

检验立项指南鼓励的是:

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该大则大,该小则小!

每一家公司,都需要一个优秀的产品经理来设计产品。

02‍

“AI”,有编制了!

有朋友在看到“再次征求意见稿”的时候,被吓了一跳:

之前出现在所有项目“扩展项”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不见了!

难道说,AI真的会消失吗?

但只要再多看两眼,我们就会发现:

“AI不会消失,AI只会升级”

检验立项指南把“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写进了几乎所有项目的“价格构成”里。

我们之前在分析首次征求意见稿的时候说:

“(AI放进扩展项)这是检验专业为自动化报告争取的合规身份”

那么二次征求意见稿则是更进一步:

“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不是检验项目可以选择的附加服务,而应该像水、电、试管一样,作为检验项目不可分割的基础设施。

怎么说呢~

之前是“编外人员同工同酬”。

现在是“成功上岸正式入编”。

03‍

“分子诊断”,分家了!

病理和检验两个立项指南,在分子诊断的项目设置上,是有思路差异的。

如果说,病理立项指南的核心是“区分方法学”。

那么:

检验立项指南则是从“方法学”和“预期用途”两个维度来对项目进行了区分。

所以我们会看到同样是“核酸扩增”,病原体测定、病原体耐药、药物基因、遗传等等都被分列了项目。

在肿瘤基因检测上,有三个点值得关注:

1. 甲基化,不区分方法学

不论是PCR还是NGS,统一以“基因”为计价单位收费,6基因封顶。

2. 肿瘤,不区分样本类型

不论是PCR还是NGS,肿瘤(遗传除外)的组织检测和血检,同价。

在PCR中,血检被列为“扩展项”,不得额外收费。

在NGS中,则是把肿瘤血检和组织检测映射到了同一个项目。

3. 一个几乎确定的typo

对比“映射关系表”和“立项指南”,我们几乎可以确定后者有一个笔误:

“分子诊断”类别的第13项,核酸测序检测费(高通量-肿瘤及遗传基因),是个很明确的笔误。

正确的应该是“核酸测序检测费(高通量-肿瘤基因)”。

遗传,属于紧接着的第14项,核酸测序检测费(高通量-其他靶基因)。

这一点在映射关系表里得到了完美的佐证:

遗传检测(不论是肿瘤还是其他疾病)和tNGS,都非常清晰的映射到了“高通量-其他靶基因”这一项里。

而且从逻辑上,把遗传和肿瘤伴随诊断/MRD同价,本就不合理。

04‍

“太期待了”

纵观此次检验立项指南的再次征求意见稿,进步巨大!

信息量也很大。

中间有一些和上次思路一致但对实操进行了完善的,我们就没展开了。

比如:

在检验结果互认上,做了一点优化:

触发减收从“未采用国家明确的标注参考区间”变成了“与已出台的行业标准参考区间不一致”,更有实操性。

对病原PCR的RNA加收进行了“收窄”:

仅限病原体为DNA,进行RNA检测的情况。

换句话说,给RNA病毒做RNA检测,按DNA检测收费。

现在,对于感染分子诊断的三驾马车:

tNGS明确不能加收RNA、PCR可以有条件加收、mNGS在D/R共检时可以加收。

另外,从征求意见函来看,还会有新项目加入检验立项指南:

最后,还是那句话:

甭管里面是否还有bug,有立项指南,本身就是巨大的利好和进步了。

期待正式稿的尽快出台!

我们一起关注吧~

——3分钟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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