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新规”规范场景贷,消金机构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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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消金行业,多家机构对场景分期的重视加大了,资源投入也更多了,算是仅次于车贷的热点业务。而在2025年下半年,业内流传的“商业保理“有关征求意见稿(以下称“保理新规”),与场景分期业务紧密相关。在全面监管的政策思路下,2026年这份“保理新规”或有望加速面世。

保理新规将对商业保理行业存在的“名为保理实为信贷、预付费保理等套利模式”进行统一规范,回归应收账款本源。预计将对目前一些消费金融业务产生深远影响。

调研了解到,“保理新规”涉及部分房租分期、医美分期、手机分期等场景分期业务。

当前多家机构以商业保理模式参与场景分期业务。如自如旗下“房租分期”,合作方为宁波连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连惠保理”);还有一些医美分期、保险分期、教育分期、手机和话费套餐分期等,参与机构如天翼商业保理、即科商业保理、深圳隆创保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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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新规,新在哪?

2025年下半年部分业内机构收到了“商业保理有关意见稿”,行业人士的一些内部解读观点,仅供参考。主要包括:

首先,保理业务要回归本源,内部严禁“类信贷(消费贷等)”套利。后期基于消费应收账款开展名为保理、实为消费贷的融资业务,不可持续;“保理+助贷”模式,打业务擦边球的做法,将被禁止。商业保理必须依托真实贸易背景。

其次,守好业务边界与控制负面清单。不得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资金池、自融、关联交易套利;不得将资金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市、期货等非实体领域;不得协助核心企业“假出表”、挤**小企业现金流。

再者,准入门槛大幅提高,加速空壳和小机构出清。注册资本门槛,可能要求不低于1亿元,且为自有资金、一次性实缴。这将高于之前部分地区的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门槛。

股东需要穿透审查,同一股东不得控股2家及以上商业保理;高管需3年以上金融/保理经验。

还有就是风险与登记要求。全量业务必须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登网)登记,严格“四流合一”(合同、发票、物流、资金)核验。账期管理方面,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原则≤6个月,最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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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或加速行业出清

事实上,地方监管也在加强商业保理业务的管理。

2025年末,广东省地方金融局发布了《关于深圳市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名单的公告》,其中包括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即科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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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一些助贷机构通过“保理业务通道”规避消费金融监管,需要特别注意。重点关注禁止保理公司基于消费应收账款开展名为保理实为消费贷的融资业务。

"名为保理实为消费贷"的业务特征较为典型——保理业务应以企业间真实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而消费贷对应的是个人消费场景的信用融资。当保理公司以个人信用消费产生的应收账款开展业务时,可能突破了保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某地实际案例来看,“超前消费应收账款”保理模式可能被判无效。

某医美公司、消费者、某某保理共同签订的《医美保理合同》约定:“医美机构在保理商同意受让分期账款前提下,同意接受消费者的医疗美容及分期付款申请”,即是指保理商审核消费者借款资质后,同意为消费者的个人超前消费提供保理融资,并实际向医美机构支付其与医美机构约定的款项后,医美机构才与消费者建立医美服务合同关系。该种先有保理商承诺提供分期保理融资,为消费者创设超前消费信用后,才形成超前消费应收账款模式,并不符合保理融资之时,应收账款需真实存在的基本要求。

“名保实贷”部分典型包括:(1)卖方声称对买方享有应收账款债权,但应收账款缺乏真实贸易背景;(2)保理公司受让商户“未来一年消费应收账款”,并约定固定还款计划表,可能会认定为“类信用卡”保理,本质为借贷关系。(3)合同约定转让未来一年应收账款,但融资期限与应收账款期限矛盾,且保理商未提供催收、管理服务,仅有保理之名而无保理之实,本质为借贷关系。

在监管的视角看,消费金融业务是需要持牌经营(比如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保理新规将堵住通过“保理通道”变相开展消费贷的漏洞。

在风险方面,个人信贷违约风险与企业贸易应收账款风险属性不同,混同经营会导致风险传导。商业保理业务需要解决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不是解决个人消费信贷需求,明确“商业保理公司的定位是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服务实体经济”。

对于消金机构和保理公司而言,在各类场景分期业务、商城分期业务的合作、分期合作机构准入等方面需要格外注意,提前做好业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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