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行业笼罩在136号文的阴影中
今年,整个新能源行业笼罩在136号文的阴影中。
“天塌了”的小视频,“狼来了”的小作文,不绝于耳。是技术,136号文的精髓是机制政策。
机制政策的目的是,在电力市场化过程中为新能源平稳过渡、持续发展提供一个保障,更像是一个“缓冲剂”,而且借鉴了海外成熟经验,并不是拍脑袋。
在具体操作上,机制政策提供一定数量(机制电量)和一定价格(机制电价)的结算保障机制,从原来的“保价保量”,到一定程度的“保价保量”,我们更多看到呵护之心,而不是打压之态。
随着新能源发电成本不断降低,新能源装机比例提高,电力结构不断转变,新型电力系统不断进化,电力价格市场化势在必行,就像小孩的成长势不可挡,作为家长必须选择放手,无非是如何放手罢了。
随着山东、广东两地136号文细则(意见稿)的陆续落地,136号文也从模糊逐渐清晰,大家对机制政策的理解也逐渐明了。
心中有底,出手不慌。
在机制电量上,广东和山东都释放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预期,广东不超过90%的比例,而山东虽未明确,但其竞价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也可以简单理解为不超过80%的比例。
在机制电价上,136号文表达相对清晰,增量项目通过竞价确定,但不高于竞价上限,且初期设定竞价下限;竞价上限由各省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且肯定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而竞价下限则主要考虑最低成本。
山东明确了其2025年竞价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至少20%的淘汰率,加上竞价上限和竞价下限,预计最终的机制电价会在度电成本及合理毛利的水平。
以山东分布式光伏为例,若市场最低度电成本在0.25元/kWh的水平,而煤电基准价为0.3949元/kWh,则机制电价水平可能在0.3元/kWh左右,跟现货市场价格是两个概念,没有任何可比性。
在执行期限上,广东明确海上风电项目14年、其他新能源项目12年,到期后不再执行机制电价。
山东、广东是新能源装机及用电大省,而且都是全国首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省份,作为国网、南网的典型代表,对后续其他省份的细则出台或有标杆意义,比如近日出台136号细则的广西。
不管怎样,136号文的指导下,新能源入市的量、价、收益框架逐渐明朗,收益模型也随之清晰,在项目投资方面,专业性投资机构反而可以在别人观望时大胆出手了,毕竟优质项目永远是稀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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