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财险七台河中支被罚11万元,涉虚列费用
11月2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七台河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下称天安财险七台河中支)因虚列费用,被罚11万元。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责,天安财险七台河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孙永洋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天安财险成立于1995年1月,注册资本177.6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宋荣中,经营范围包括承保人民币、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水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及金融服务保险等业务。
股权关系上,天安财险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银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且分别持股36.23%、11.98%及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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