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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01

      “独角兽”曹操出行赴港IPO,收入超百亿迎来盈利曙光

      雷达财经鸿途出品 文|李亦辉 编|深海 背靠吉利汽车、曾多次入选《胡润全球独角兽榜》的曹操出行,正式启动IPO。 港交所官网显示,4月29日,曹操出行递交了上市申请。据招股书,成立于2015年的曹操出行,经近九年的发展后,如今已成为中国领先的共享出行平台。按GTV计算,曹操出行于2021-2023年一直是中国前三大网约车平台。 营收方面,出行服务构成了曹操出行的主要收入来源,过去三年间占比均在96%以上,公司营收从2021年的71.53亿元增加至2023年的106.68亿元。同期,公司净亏损从30亿元下降至19.81亿元。 具体来看,招股书显示,2021年至2023年,曹操出行实现收入分别为71.53亿元、76.31亿元、106.68亿元;经营亏损分别为28.01亿元、18.66亿元、15.75亿元;年度亏损分别为30.07亿元、20.07亿元、19.81亿元,亏损逐年缩窄。 当前,我国的网约车竞争激烈。根据招股书,以GTV计,一名领先的市场参与者拥有75.5%的市场份额。而这名参与者,应是网约车巨头滴滴,且按滴滴2023年总营收1924亿元算,曹操出行的收入仅为滴滴的5.54%。 但在定制车模式下,曹操出行在业内也具备一定的差异化优势。公司于2021年开始专注于定制车和车服解决方案,在车辆开发上参与到设计及布置、定价、销售、营运及服务的全生命周期。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在24个城市拥有一支约3.1万辆车的定制车车队,这也是同行业中最大的定制车车队。 基于对定制车开发的深度参与,大幅优化了车辆TCO(车辆总持有成本)并提高了运营效率。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枫叶80V及曹操60的预计TCO分别为每公里0.53元及0.47元,较具有换电功能的典型可比纯电动汽车的车辆TCO减少32%至40%。 曹操出行也有着庞大的专职司机队伍,自成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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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0

      格力地产债券三大主承销商被监管,自身已被罚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3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对券商机构的监管罚单。 在对中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中,广东证监局表示,中泰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债券“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对存货不存在跌价情况的分析核查不严谨,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立案调查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不符合相关规定。 在对中信建投证券出具警示函中,广东证监局表示,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格力地产“23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留痕不足,未对发行人管理层制作访谈记录,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符合相关规定。 在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中,广东证监局表示,海通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债券“21格地02”“22格地02”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未对个别存货周边楼盘开盘价格低于项目楼面价的情况予以审慎分析核查;在“22格地02”期后事项核查中,未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评估进行持续关注和尽职调查;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差错更正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不符合相关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格力地产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格力地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前任董事、总裁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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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0

      *ST红相可供分配利润为-3.74亿元,已被罚股民可报名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28日,*ST红相发布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9亿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989.0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4亿元,公司盈余公积金余额为5564.38万元,公司资本公积为8.72亿元。 由于2023年公司业绩亏损,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经济环境、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此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由于2023年公司业绩亏损,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经济环境、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4月3日,*ST红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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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0

      国联股份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正被调查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28日,国联股份发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联股份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6亿元。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22亿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359.1万股后的股本7.19亿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3亿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2%。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国联股份解释称,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为了大力拓展公司业务空间,提升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是从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的角度考虑到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留存适量的现金用于业务拓展,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12月26日,国联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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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0

      普利制药预计年报无法按期披露,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29日,普利制药发布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要求公司对相关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因公司自查工作仍需要一定时间,并可能涉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年报数据认定的影响尚不确定。 针对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公司尚未自查完毕。结合目前的自查进度,公司继续积极推进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工作暴露的问题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强相关人员专业学习、加强业务资料保存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的整改措施。公司继续按照《决定书》的要求,争取尽快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因财务报告有时间的延续性,2021年、2022年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对2023年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具有强关联性,因此对2021年、2022年收入数据的确认,其具体数值直接影响2023年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从而影响2023年年报的准确性。 鉴于公司尚未自查完毕,并可能涉及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报编制工作,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2021年、2022年的自查整改尚未结束,目前无法确定2021年、2022年的财务数据,公司尚无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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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0

      ST奥康信披违法拟被罚300万元,受损投资者可报名挽回损失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ST奥康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2号)。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1年至2022年,在奥康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奥康股份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1年累计发生额1.67亿元,期末余额4153.96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2%、1.2%;2022年累计发生额9500万元,期末余额2603.01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3%、0.88%。截至2024年3月28日,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归还。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首次披露2022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9199.99万元;2023年6月10日在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时,公司更正披露2022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9500万元。 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上市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上市公司的时间滞后。前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其中,2021年累计发生额5.01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14.45%;2022年累计发生额3.64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12.37%;2023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1.03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3.46%。截至2023年4月14日,前述关联交易已停止开展。 上述情况,奥康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情况说明、财务凭证、银行账单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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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0

      沃华医药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4月28日,沃华医药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明,沃华医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沃华医药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丙贤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11月21日被阳新县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该留置措施对其履行职责有影响。阳新县监察委员会于2023年7月13日向沃华医药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赵彩霞送达《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赵彩霞决定沃华医药不披露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直至2023年11月7日沃华医药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留置的公告》。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沃华医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赵彩霞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一、对沃华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赵彩霞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凡是在2023年7月17日到2023年11月7日之间买入沃华医药(002107)股票,并且在2023年11月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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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华医药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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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0

      亿利洁能拟为关联公司最多担保72.17亿元,或因业绩预告变脸遭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4月29日,亿利洁能发布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公告。 亿利洁能为帮助下属部分全资、控股公司和重要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对象”)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其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有序进行,在综合考虑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公司拟为上述被担保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17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保理、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收应付款等。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或进行担保调整,签署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该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或修改之前(以下简称“担保期间”)持续有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4月23日,亿利洁能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公司此前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5万元到5286万元。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为: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亿元到-5.96亿元。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业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会误导投资者决策,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凡是在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4月23日之间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23日收盘时仍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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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0

      亿利洁能天眼风险信息超4000条,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4月30日,雷达财经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亿利洁能有天眼风险信息4223条;还发现企业有涉案总金额6.1万元。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9日,亿利洁能发布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亿利洁能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杭锦旗亿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简称“亿嘉公司”)、亿利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生态科技”)、鄂托克旗金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良化工”)、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冀东水泥”)等公司等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开展业务。预计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4971.57万元,预计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4935.61万元。 关联董事王瑞丰、王维韬、王钟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4月23日,亿利洁能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公司此前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5万元到5286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69436.87万元到67795.87万元,同比下降95.01%到92.77%。 更正后的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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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0

      亿利洁能因亏损选择不分红,或还因信披问题面临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4月29日,亿利洁能发布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2亿元,其中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35.16亿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以及经营发展实际、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以及经营发展实际、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持续拓展“光伏+”绿色产业链投资建设,加快推进公司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增强现代煤化产业链技术升级与改造,实现“绿电、绿氢、绿肥、绿化”四绿一体化升级,协同发展清洁热力,夯实经营业绩,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树牢回报投资者理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制定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方案,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回报投资者。 值得一提的是,4月23日,亿利洁能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预盈变预亏。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业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会误导投资者决策,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凡是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3日之间买入股票,并在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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