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理学看,为什么总有人苛求“完美受害者”?

我们希望世上一切都是可解释的,万事都有其因果而不是偶然。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本能地不愿接受“纯粹的倒霉”和“好人没好报”,而是宁愿认定受害者做错了什么。

文丨覃凯钰8月7日,阿里一位女员工在网络上举报,称自己在出差期间被灌酒后遭到了上司王某性侵。事件引起了巨大反响。8月14日晚,警方发布通报。除去受害女员工向公众讲述的被侵犯过程,警方称受害人在酒局的第二天,又联系了此前猥亵她的济南华联张某并告知自己的房间号,随后张某来到酒店再一次对受害人进行了强制猥亵。王某与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仅就目前的警方通报来看,女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此前更有都美竹指控吴亦凡“选妃”事件。7月22日晚,警方发表通报,“实锤”了吴亦凡团队的确以“面试MV女主角”的名义将都美竹骗去吴亦凡家,且吴在都美竹酒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都美竹希望提升网络知名度,所发微博有部分由他人代写。8月16日晚,吴亦凡因涉嫌**罪被批准逮捕。这仅仅只是这段时间关注度较高的两例性侵事件;关注度没那么高的、没有被报道的性侵事件比比皆是。然而,许多性侵事件中的受害者都曾因为不是“完美受害者”而遭到旁观者的攻击。► 一部分人对于受害者的苛求和猜忌“阿里事件”刚刚被爆出的时候,绝大多数网民和媒体都是向着受害人,谴责男领导的。警方通报后,很多网民开始质疑受害人为什么要在明知被张某猥亵之后还主动让他来自己的酒店房间,又在声讨的时候向大众隐瞒了这一部分细节。很多人因此猜测受害人别有用心,并认为这次事件是“全员恶人”,受害人与王某、张某应该各打五十大板。在人民日报的微博下,质疑受害者的评论几个小时就获得了上万赞。“吴亦凡事件”中,也不断地有网民指责都美竹“不自爱、不自重”,认为她半夜出门、未坚决拒绝喝酒、未及时报警的行为是“给别人犯罪的机会”。同样有很多网民(包括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因为不相信她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而认为她是自愿的,乃至居心不良、求财求名的。据豆瓣一位楼主的不完全统计,截至七月底,就有108位名人、网红大V和“哈圈”博主公开指责都美竹不自爱或另有居心。警方发布第一次通报后,许多网民的态度都是“骗色的遇到骗流量的”、“两个人都不是好东西”。多家媒体当晚的报道以女方名字为主语(“都美竹为提升知名度……”),内容着重强调都美竹找写手,肆意猜测她的动机,对吴亦凡“选妃”、收手机的行为一笔带过。北京日报甚至以“靠炒作走红绝非正道”为标题发文,称都美竹是吴的女粉丝,还表示“如果不是粉丝动了炒作维权的歪心思,也就不会闹出这样的丑闻”。► 受害者不一定完美,但加害者一定有罪受害者的“不完美”常常是情有可原的。有句俗话说得很有道理:“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阿里事件”的受害者处在出差、工作的环境下,一些行为极有可能是出于为了能顺利完成工作、不受领导排挤。“吴亦凡事件”的受害者则大多是涉世未深、心智尚未成熟的年轻女孩,面对年长、社会经验丰富、又有钱有名有颜的顶流明星处心积虑的接近,放松警惕或受到诱惑更是可以理解。回归到事件的本质,其实我们都不应该需要给受害者讲太多开脱的话。道理很简单——无论受害人多么不警惕、怀有多少私心,加害者都是带着性侵的目的来的。哪怕是有瑕疵的受害者,只要遵纪守法,就不应该与越过法律与道德底线的性犯罪者“各打五十大板”。► 人为什么会倾向于相信受害者有罪论,要求受害人做“完美受害者”?在心理学中,有一种广泛的认知倾向,叫做公正世界假设(Just World Hypothesis)。它的意思是说,我们会下意识地认为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会带给他公正的结果,即“好人好报、恶人恶报”。面对暴力或意外事件时,人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受害者自己做错了什么,或者没有把事情做到最好,才会导致不好的结果。公正世界假设又属于基本归因错误(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的一种。基本归因错误是指,人们在看待某些事件发生的原因时会有高估倾向性因素(归因于他人),低估情景性因素(归因于环境)的双重倾向。也就是说,比起“天意如此”或“凑巧发生”,人们更愿意相信“事在人为”,即认为是人的行为造成了事件的发生。实际上,人的每一次进化都是为了能更好地生存下去。基本归因错误的存在就是因为人会本能地想要理解世界是如何运作的。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只有理解了世界的规则,才能遵从这些规则,从而得以更好地生存。因此,我们希望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可以解释的,希望每一件事情的发生都有其因果而不是偶然。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会本能地不愿去接受“纯粹的倒霉”和“好人没好报”,而是宁愿认定受害者做错了什么,或放大受害者做得不够好的地方。当然,我们需要努力克服这样的想法。对“非完美受害者”的苛责不仅是在合理化受害者的遭遇,更是在合理化加害者的动机。而我们都应该明白, 无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性侵都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连她自己都觉得是自己的错”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语文老师李国华**了包括房思琪在内的许多中学女生。一些受害女生试过向父母朋友求救,但他们的第一反应往往都是“你真骚”、“你好恶心”、“你以后嫁不出去了”之类的话。作者林奕含(房思琪的原型)在书中这样写道:“他(老师)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心理学中有一个理论叫做行动者观察者偏差(Actor-observer bias)。根据这个理论,人容易把他人的行为(尤其是负面行为)归因于这个人的人格特质,而把自己的行为归因于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理论上讲,我们不会因为自己受到伤害就觉得自己是个有问题的人。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对于像房思琪这样十几岁、三观尚未成型的青少年来说,尤其如此。著名发展心理学家艾里克森(Erik Erikson)曾提出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将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分为八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对应的危机,顺利渡过危机才不会给终生发展造成障碍。处在青少年期(10-19岁)的人所面对的危机是自我同一和角色混乱的冲突(identity vs role confusion);这个阶段的青少年需要整合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利用他们所拥有的关于自己和社会的知识来帮助自己充分认知自身,大致确定下来某一种生活方式或策略(即达成自我同一)。对于尚在青春期的受害者而言,被性侵这件事本身不一定会影响她们的自我认知,但如果身边的人乃至社会将性侵归结于受害者的人格特质(比如“你真骚”),受害者就会带着这样的信息去认知自身,从而导致她们的自我认知变得混乱甚至是消极。艾里克森认为,要想达成自我同一性,首先要相信自己能够成为一个与他人期望相符的人,而这正是很多性侵受害者无法做到的一件事。没能达成自我同一的人常常无法发现自我,找不到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还会拥有较低的自我评价和自尊心。即使受害者不处在青少年期,有了准确的自我认知,也不代表她们就不会被旁人的批判所影响。且不说是受到过性侵、有一定心理阴影的人,换做是任何人都难免会因为周围人的苛责与不理解而影响到生活和心理状态,甚至是产生抑郁、焦虑等情绪。► 性侵事件中偏离的关注点和消失的加害人一直以来,社会好像就很习惯于让女孩“保护好自己”,仿佛这样就能免于受到伤害。几乎每个女孩小时候都被告知过什么样的衣服不能穿,什么样的街道不能走,几点之后不许出门。于是,当一个女孩被性侵,总有人问“她是不是穿得很少”。“杀妻案”、“家暴案”的报道下总会有那么一些热评在讨论受害人是不是出轨了,就好像侵犯、打杀一个“不完美”的女人就会让事情变得更合理一样,即使只是毫无根据的猜测。无论是办案过程中还是网民的讨论过程中,总有人在费尽心思地深挖受害人的动机;一旦她有“不完美”之处,就要怀疑她为什么这么不小心,为什么要去举报、声讨加害者,进而怀疑她是自愿或是活该。但我们不能忘记,在一场狩猎中,掌握主动权的是猎人而不是猎物。过分关注受害者的“不完美”会导致最应该受到关注的加害者被忽略。而想让社会变得更好更稳定,更有用的做法是谴责加害者,深挖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加害者,到底是社会环境不好还是教育的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比起要求受害者不去招惹加害者,我们更应该搞清楚该怎么改变才能让社会不再产生那么多罪犯。我们肯定也需要复盘讨论受害者应该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但这应该是理性地探讨而非指责,对受害者的讨论也绝不应盖过对加害者的关注。不只是性侵事件,任何类型的暴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校园暴力、家庭暴力——都是如此。► 结语讨论了这么多,不代表我们就要对现在的舆论感到绝望。实际上,大众对受害者的宽容度比起前几年已经有所提高。随着“完美受害者”和“受害者有罪论”的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各类社交平台上都有更多的人开始自我反思并抵制类似的言论。出现谴责受害者的言论时,我们也能随之看到更多反驳和拒绝“完美受害者”的“回怼”。“阿里事件”一出,大多数网民都表示支持、理解受害人。吴亦凡更是一个直观的例子。纵观他这些年的桃色风波,林西娅、小G娜、秦牛正威等受害女生都遭遇了一边倒的网暴;吴亦凡次次躲在受害者后面毫发无损,今年他却“翻车”了。这说明,舆论环境已经在变好,当然我们希望未来还可以更好。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责任编辑 刘皓琳 haolin.liu@ftchinese.com

图片来源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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