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了沪金罚决字〔2026〕1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上海银行处以警告并罚款316万元。
此次处罚涉及四项主要违规事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背景审查不严、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部分业务手续费收入会计核算不规范,以及未开立独立的代理保险业务佣金收取账户。同时,监管部门对四名责任人进行了“双罚”问责——罗仕蕾(时任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代销业务部高级经理助理)、姜徴巍(时任信用卡中心市场企划部高级经理)因保险代销专户问题各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吴建平(时任市北分行公司业务部授信部业务经理)因贷款管理问题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陈燕君(时任嘉定支行公司业务二部经理)则因银票背景审查不严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个人罚款合计12万元。(财中社) $上海银行(6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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