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医药、蔓迪、靖因、鼎泰药研、森亿医疗、浙江医学、高光制药、明宇制药、禹王生物,香港上市备案补充材料 | 医疗健康企业.IPO上市
中国企业赴香港上市,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备案通知书。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中国企业需在上市聆讯审批日期至少4个营业日之前提交“备案通知书”。只有通过港交所的上市聆讯,企业才可以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上周(2025年12月29日至2006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3家企业(全部在香港上市)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博瑞医药、蔓迪国际、靖因药业、鼎泰药研、森亿医疗、浙江医学、禹王生物、自然堂、天农集团、涛涛车业、嗨学网、国信服务、智慧互通。
本周(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国际司共对10家企业(全部在香港上市)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丰疆管理、华付技术、富瀚微、东山精密、高光制药、明宇制药、山金国际、首创证券、安克创新、享道出行。
这两周的23家企业中,共9家企业来自医疗健康行业。
博瑞医药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博瑞泰兴就增资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进展。
二、你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及经营范围包含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是否涉及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博瑞医药(688166),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华泰国际独家保荐 | A股公司香港上市
博瑞医药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20/documents/sehk25103002079.pdf
蔓迪国际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搭建离岸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请说明:
1)你公司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2)你公司取得境内运营实体股权的定价依据、支付手段、支付期限及其合规性、收购定价的公允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纳税申报、缴税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二、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控股股东上层信托所涉相关合约及资管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的具体方式、信托管理权限、信托或资产管理费用、合同的期限及变更终止的条件、信托资产处理安排、合同签订的时间及其他特别条款、导致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等;请结合信托契约具体条款说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涉信托各当事人权利义务安排,并说明所有信托受益人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益人、受益份额、与信托设立人的关系。
四、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五、请就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蔓迪,中国脱发药物龙头,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华泰国际独家保荐
蔓迪国际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71/documents/sehk25112001322_c.pdf
靖因药业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搭建离岸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请说明:
1)你公司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2)境内运营实体靖因上海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所占你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具体比例,注册资本未缴足是否会对正常业务开展及债务偿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就其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要求,完善说明发行上市方案。
靖因药业Sirius-B,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高盛、海通国际、汇丰联席保荐
靖因药业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22/documents/sehk25092800209_c.pdf
鼎泰药研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变动:
1)请说明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2)请说明你公司设立香港鼎泰涉及的境外投资手续的办理进展,以及投资Xellar Ltd.相关ODI手续的办理进展;
3)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对你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进行核查;
4)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对你公司外部顾问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核查,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股东情况:
1)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2)请说明4名通过股转系统交易方式取得你公司股票的股东其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三、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 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畜禽养殖”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或禁止领域及相关判断依据,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四、请你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说明你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五、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
1)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说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备案材料及招股说明书关于发行上市方案内容不一致的原因;
2)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六、请说明你公司前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详细情况及终止挂牌原因,前期进行A股上市辅导备案的详细情况,是否继续推进A股上市计划及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鼎泰药研,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花旗、海通国际联席保荐
鼎泰药研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37/documents/sehk25103102800_c.pdf
森亿医疗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
1)发行人历史股权代持的背景原因、合法合规性;
2)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公允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3)请对持股5%以上股东的上层境外主体进行穿透核查;
4)请就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
1)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说明主要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述发行人业务模式及涉及AI大模型的具体情况,包括应用场景、具体功能等。
三、请说明
1)发行人沙特AI诊所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2)发行人下属公司医联网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请说明业务开展情况,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纪等业务。
18C特专科技公司“森亿智能”,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 中信建投、建银国际、交银国际联席保荐
森亿智能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49/documents/sehk25093000804_c.pdf
浙江医学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搭建离岸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请说明:
(1)你公司及境内股东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出具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2)你公司取得境内运营实体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支付手段、支付期限、定价的公允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纳税申报义务履行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进展情况。
三、请逐一说明你公司全部境内运营实体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的情况,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并就你公司全部境内运营实体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请你公司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充说明你公司及全部境内运营实体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五、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对你公司股份激励计划进行核查,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预留权益、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六、关于业务经营:
1)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及其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的涉及、制作、代理、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服务;保健用品;中药、新药、生物制品;经济信息咨询;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市场调查等,请补充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是否涉及“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或其他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或禁止领域及相关判断依据,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2)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参照对主要运营实体的要求,在法律意见书中补充说明你公司全部境内运营实体情况,并对前述主体实际业务及经营范围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逐一核查,外资股比上限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股权质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浙江医学、协和麒麟,相关情形是否可能会对你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可能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
维健医药,来自浙江杭州,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华泰国际独家保荐
维健医药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49/documents/sehk25110701728_c.pdf
高光制药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你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股东情况:
1)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说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向上穿透后境内主体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2)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就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五、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
1)请说明你公司股份拆细的具体计划安排,是否影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2)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说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备案材料及招股说明书关于发行上市方案内容不一致的原因;
3)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高光制药-B,来自浙江杭州,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中金公司、招银国际联席保荐
高光制药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933/documents/sehk25120402346_c.pdf
明宇制药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请说明
1)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履行《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7号文)的外汇登记,以及境内机构股东是否履行对外投资等境内监管程序;
2)设立境内运营实体**杭州、**上海是否履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义务,是否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3)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过程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股本情况,请说明
1)QimingVIll、QimingVILL-HC上层投资人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2)特殊股东权利中的否决权、董事任命权的具体安排及其对控制权认定的影响。
三、关于最近一年新增股东,请说明
1)Radiance、PK、Chin的基本情况,股权代持形成的原因及合法合规性,代持还原相关交易安排的合理性;
2)Huaanhuiquan、Huaanmurong、Huaanshenge外翻至境外前的持股情况,本次外翻至境外的入股价格是否公允;
3)2025年3月发行人Pre-C轮融资估值调整触发股东协议相关条款,请说明相关条款具体内容,以及向BERWICK、深圳信熹、上海信熹、DOMKING、BERWICK发行Pre-C系列优先股存在价格差异的合理性;
4)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结论性意见。
四、关于境内运营实体,请说明
1)按照《监管指第2号》说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就境内运营实体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明宇制药-B,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摩根士丹利、美银、中信证券联席保荐
明宇制药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87/documents/sehk25112401193_c.pdf
禹王生物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搭建离岸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请说明:
1)发行人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2)发行人取得境内运营实体股权的定价依据、支付手段、支付期限及其合规性、收购定价的公允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纳税申报、缴税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二、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上层信托所涉相关合约及资管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的具体方式、信托管理权限、信托或资产管理费用、合同的期限及变更终止的条件、信托资产处理安排、合同签订的时间及其他特别条款等;请结合信托契约具体条款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涉信托各当事人权利义务安排,并说明所有信托受益人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益人、受益份额、与信托设立人的关系。
四、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禹王生物营养,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招银国际、建银国际联席保荐
禹王生物营养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799/documents/sehk25102000603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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