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茶餐厅撤“现做”招牌背后:业绩向上,同店销售额向下
近期,因罗永浩质疑西贝使用预制菜,让本就充满争议的预制菜站上风口浪尖,连带着消费者对餐饮行业“现制现做”的关注度骤升。
在此背景下,休闲中餐头部企业 $绿茶集团(06831)$ 被曝撤下部分门店“现做”招牌广告,引发市场对其产品定位与实际运营的质疑。
银莕财经注意到,市场口碑下滑,绿茶集团业绩增长背后存隐忧,公司最近发布的2025中报显示,公司同店销售下滑、外卖业务利润率明显偏低。
绿茶被曝撤下“现做”招牌
据媒体报道,9月17日,有记者实地走访深圳南山区一家绿茶餐厅,发现门店外此前悬挂的“本店无预制菜,现点现做”广告语已不见踪影,现场餐厅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具体撤下时间”。但在被问及餐品是否为预制菜时,对方仅强调烤鸡等招牌菜式为“现做”,未对其他菜品制作方式作出明确回应。
更引发关注的是,“黑猫投诉”微博刊文显示,近日多名网友反馈,绿茶餐厅外卖的一次性餐具上,原本印有的“无预制菜”字样已被涂黑;类似情况并非孤例,吉林一网友亦拍到喜家德门店宣传海报上“拒绝预制”的标语被涂抹遮盖。
尽管绿茶集团尚未就招牌撤下、餐具标识涂改发布官方声明,但其种种动作已经触动消费者敏感情绪,毕竟作为主打“中式融合菜+亲民价格”的休闲中餐品牌,绿茶长期以“新鲜现做”作为产品核心卖点之一,此举在西贝预制菜风波后发生,引发消费者对其“新鲜现做”的质疑。
从绿茶集团的发展历程来看,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4日,其核心竞争力在于“高度数字化、标准化且可扩展的业务模式”。据招股书披露,公司通过统一采购、中央厨房预处理等方式降低成本,支撑500余家门店的规模化运营。公司已形成覆盖一线至三线及以下城市的网络布局,截至6月末,一线及新一线城市门店259家、二线120家、三线及以下123家。
但在消费者眼里,标准化与“现做”概念天然存在一定冲突:绿茶作为门店数量超500家的连锁品牌,其供应链管理与标准化运营必然涉及预制食材的使用;且2025年上半年业绩公告显示,绿茶外卖业务收入同比激增74.2%,占总营收比例提升至22.9%,外卖业务对食材预制化、包装标准化的要求更高,客观上亦难以完全实现“现炒现做”。
值得注意的是,绿茶在业绩公告中强调“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并提及“持续进行产品开发及创新”,但未明确披露预制菜使用比例、现制菜品占比等关键信息。
回溯行业背景,2024年以来,餐饮行业受成本压力与效率需求推动,预制菜渗透率逐步提升,但消费者对“预制”与“现制”的区分认知仍不清晰,导致品牌宣传与实际操作的偏差极易引发信任危机,西贝此前的风波正是这一矛盾的集中体现。如今,绿茶撤下部分门店“现做”招牌广告招致消费者质疑,亦在情理之中。
业绩增长背后的隐忧
根据绿茶集团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公司期内实现营收22.90亿元,同比增长23.1%;期内利润2.34亿元,同比增幅达34.1%;归母净利润2.34亿元,同比增长34.0%,核心盈利指标均实现两位数高增长。
(绿茶集团2025上半年财务摘要,来源:绿茶集团中报,下同)
从收入结构来看,增长动力主要来自两大板块:一是餐厅经营收入17.58亿元,同比增长13.2%,驱动因素为门店数量扩张。截至2025年6月30日,绿茶餐厅总数达502家,较2024年同期的390家增加112家,增幅28.7%,且覆盖范围扩展至中国内地21个省份、4个直辖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是外卖业务收入5.24亿元,同比激增74.2%,占总营收比重从2024年的16.2%提升至22.9%,成为第二增长曲线。
不过,银莕财经注意到,尽管业绩数据亮眼,绿茶集团并非高枕无忧。
第一,同店销售下滑,单店效率承压。业绩公告显示,2025年上半年,绿茶整体同店销售额15.99亿元,同比下降1.7%,其中华东、华北地区同店销售分别下降1.9%、1.5%,其他地区下降3.4%,仅广东省实现1.1%的微增。
同店销售下滑与单店日均销售额下降直接相关。今年上半年,公司每家餐厅日均销售额20000元,较2024年同期的23100元下降13.4%,华东、广东、华北地区单店日均销售额分别从22500元、24100元、26400元降至19600元、20700元、22200元。
公司解释称,同店销售下滑主要因“当前经济环境下消费者减少外出用餐开支”,也反映出其现有门店的客户粘性与消费频次面临压力。
第二,成本控制分化,外卖业务利润率存疑。从成本端看,绿茶上半年原材料及耗材占比从2024年的31.7%降至30.3%,使用权资产折旧占比从5.3%降至4.8%,体现出规模化带来的成本优化。但外卖业务开支同比激增75.9%,从4.98亿元增至8.75亿元,占总营收比例从2.7%升至3.8%。
这一数据背后,或是外卖业务依赖第三方平台导致的佣金成本高企。尽管外卖收入大幅增长,但平台抽佣、包装成本等或拉低该业务板块的利润率,而公司未在公告中披露外卖业务的单独盈利情况,其对整体利润的实际贡献仍需后续公司进一步披露。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任何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