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骏集团:“20中骏02”付息日为7月3日

久期财经讯,6月29日,厦门中骏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厦门中骏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20中骏02”)将于2023年7月3日支付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利息。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44.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55.00元。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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