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厂点评第59期:印度诉讼系列之11 - ED向小米印度和相关银行发出“述因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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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根据Press Trust of India(PTI)报道,印度执法机构ED根据《印度外汇管理法》(FEMA)向小米印度发出了“述因通知”(Show-cause Notice, SCN),包括小米科技印度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Sameer Rao、前董事总经理Manu Jain,和三家外资银行汇丰银行、花旗银行和德意志银行。

和过往文章一样,我回答一下大家关切的核心问题:

1. 什么是“述因通知”(Show-cause Notice)

在法律术语里,“述因通知”(Show-cause Notice, SCN)指执法机构发出的通知,要求当事人出庭并解释为什么不应该对其采取某种行动。如果当事人不能说服执法机构或未回应,则将采取行动。简单而言,SCN是在调查已经得出结论后,执法机构向当事人发出的通知。

2. 这个SCN是针对哪一部法律和哪一项调查?

本次的SCN是ED是针对小米印度以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名义汇款给外国实体的调查(下表主线二),对应的法律是《印度外汇管理法》(FEMA)

简单总结,22年4月,ED因上述指控查封了小米印度555.1亿卢比。小米印度已经先后三次尝试维权,包括两次向班加罗尔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和一次向FEMA下的主管部门提起复议,均未能成功。6月9日,ED发出SCN说明其认为已经完成了对于小米印度的相关调查并将采取相关措施;SCN也发给三家外资银行因为小米印度是通过这些银行完成了汇款。

3. SCN发出对小米印度可能会有哪些直接影响?

从罚款金额上,根据印度《外汇管理法案》(FEMA)第13条规定,对于违反相关法律的主体,罚款金额上限会是可量化违规金额的3倍。但实际情况和具体操作,我这里也没有更多的信息,只能说3倍罚款是最坏的情形。

"13. Penalties.—(1) If any person contravenes any provision of this Act, or contravenes any rule, regulation, notification, direction or order issued in exercise of the powers under this Act, or contravenes any condition subject to which an authorisation is issued by the Reserve Bank, he shall, upon adjudication, be liable to a penalty up to thrice the sum involved in such contravention where such amount is quantifiable, or up to two lakh rupees where the amount is not quantifiable..."

4. 小米印度起诉ED是怎么判决的?你的观点是什么?

4月21日,印度班加罗尔高院正式驳回了小米的起诉(4. 小米再次起诉ED案,确认了ED对于小米印度555.1亿元卢比的查封。印度高院网站最近更新了判决文书,核心内容如下:

首先需要知道的是,小米印度在寻求FEMA主管部门的复议失败后,对于ED的第二次起诉针对的是“程序正义”(due process),这个诉讼策略和2021年小米起诉美国政府的军事清单类似。复习一下,程序正义强调的是“看得见的正义”,即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基于程序正义,小米印度认为FEMA第37A违反了印度宪法,提出了以下具体两点:

(1)FEMA的第37A条是否赋予ED无规管、无指导的权力,因而缺乏相关保障措施?Whether Section 37A of the Act gives uncanalised and unguided power on it suffering from absence of safeguards?

(2)执法部门对于小米相关的判决是否是不用心的?Whether the order passed by the authorized officer suffers from non-application of mind? (non-application of mind是法律的常用词语,指的是法律判决没有经过充分的考虑和相关分析)

相对应的,印度执法机构ED也提出了小米程序正义的问题:

(3)原告小米印度是否有权利就FEMA的相关条款挑战其的宪法合法性?Whether the writ petition would be maintainable on the prayer that is sought i.e. to hold Section 37A of the Act to be unconstitutional on the ground that it is manifestly arbitrary and violative of Article 14 of the Constitution of India?

法官针对这三个问题进行了100+页的分析,绝大多数内容是高度法律专业的,而且涉及程序正义也很枯燥。我简单说一下结论:(1)法官支持了小米印度有权利挑战FEMA的宪法合法性;(2)法官拒绝了小米印度关于FEMA违宪和执法部分不用心(non-application of mind)的诉求。综合来看,小米印度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挑战ED没有成功。

针对这次关于程序正义的挑战,我的观点如下:

第一,这个案子的判决重点是关于FEMA 37A是否违宪。一个地方法院如果做出国家法律违宪的判决,特别是涉及国家强力部门查外国企业的敏感背景,压力肯定是非常大的,所以从这个角度判小米印度败诉并不意外,小米也一定有心理准备。仅就违宪这个点来看,能够给出最终结论的只可能是最高法院,案子可能要打到最高院才见分晓,而最高院推翻下级法院判决很常见,并不是没可能。

第二,法院也提出了依然可以根据流程继续申诉和上诉,相信小米会继续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这次输掉的违宪案,可能只是小米诉讼策略的一部分,例如拖延时间争取更多和印度政府庭外谈判的机会(例如小米印度和Optiemus、Dixon等公司在印度本地的共同制造,已经得到了印度科技部长的认可

第三,最重要的还是,这次法官没有审查实体问题,而整个案子最核心的就是实体问题,给高通的专利费到底是不是逃税,是不是非法向境外汇款。这个问题法院没有判小米输赢,而接下来的诉讼和行政申诉中,小米依然可以抓住这个点打,如果证据和事实清楚,还是有利于小米的。

整体而言,对于小米印度的相关税务调查和诉讼,我持谨慎乐观的态度。我也会持续跟进本次SCN的后续情况,以及小米的上诉进展。

附录:小米印度税务调查重要事件时间表

关于小米印度税务调查时间的核心脉络,可以参考我关于两条主线的梳理文章:粮厂点评第46期:印度诉讼系列之9 - 小米印度税务调查完整梳理

#1 - 2021/12/31:印度税务局Income Tax Department(I-T)公布了一份报告,表示小米和Oppo未按法律披露关联交易,因此可能面临超过100亿卢比的罚款。

#2 - 2022/01/05:印度税务情报局Directorate of Revenue Intelligence(DRI)公布了一份报告,认为小米集团存在特许权使用费进口关税问题,应当补缴相关税金65.3亿卢比。

#3 - 2022/02/18:印度税务局I-T根据调查结果,查封了小米印度银行账户的370亿卢比的存款(该事件在5月12日由路透社首次报道)

#4 - 2022/04/29印度执法机构ED表示,调查发现小米集团以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名义汇款给外国实体,并从小米集团在印度当地的银行帐户查封555.1亿卢比。

#5 - 2022/05/01小米印度发表声明回应:小米印度支付的这些特许权使用费都是为了印度版本手机上的授权技术和专利。小米印度做出这样的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是合法的商业决策。

#6 - 2022/05/04【2.小米首次起诉ED案】小米科技印度有限公司向印度Karnataka高等法院正式起诉印度联邦共和国、印度执法局及四名ED官员(粮厂点评第31期:印度诉讼系列之2 — 小米正式起诉印度政府)。

#7 - 2022/05/052.小米首次起诉ED案】印度高等法院在初步听证会后签发了“暂停指令”(stay order),帮助小米印度暂时解除了此前查封的银行账户(粮厂广播:小米集团获得印度高院的临时判决)。

#8 - 2022/05/31包括苹果等数家科技巨头组成的印度手机和电子协会写信给印度政府部门,要求干预执法机构ED的行动,指出ED完全不懂科技行业专利费是怎么回事。

#9 - 2022/06/03小米集团任命Alvin Tse(谢子阳)为其印度业务的新负责人,谢子阳此前是小米在印尼的高管。

#10 - 2022/07/052.小米首次起诉ED案】印度高院宣布了小米印度诉讼的判决:法官SG Pandit认为小米集团在当前阶段通过法院解决纠纷是为时过早的,并指定印度外汇管理局下的主管部门在60天内对小米反对ED的案件进行听证并裁决(粮厂广播:印度诉讼系列之4 - 印度法院宣判)。

#11 - 2022/08/18【1.小米起诉印度税务局案】小米科技印度有限公司向印度Karnataka高等法院正式起诉印度税务局3名官员

#12 - 2022/09/30【3.小米申诉FEMA案】印度外汇管理局(FEMA)下的主管部门(Competent Authority)确认了ED于4月29日对于小米印度约555.1亿卢比的资金冻结(粮厂点评第35期:印度诉讼系列之5 - 主管部门确认资金冻结)。

#13 - 2022/10/02小米印度发表声明回应印度FEMA主管部门的判决:(1)被冻结的资产中,84%是支付给美国高通的特许权使用费;(2)相关技术和专利仅用于小米印度区域之手机,并已获得了高通的确认(粮厂广播:小米印度回应FEMA主管部门判决)。

#14 - 2022/10/03【4.小米再次起诉ED案】小米科技印度有限公司向印度Karnataka高等法院重新起诉ED粮厂广播:小米印度向印度高院再次提起诉讼)。

#15 - 2022/10/064.小米再次起诉ED案】小米印度向法庭再次寻求“暂停指令”,以解除资金冻结。但被法官要求必须为被冻结美元资产提供等额银行担保,并拒绝立即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粮厂广播:印度高院拒绝小米的临时救济请求)。

#16 - 2022/10/09网络有消息称小米印度计划将运营管理转移到巴基斯坦,但小米随即辟谣,并强调几乎所有的手机和电视都是印度制造。

#17 - 2022/10/28小米印度关停了金融科技的相关服务,其中Mi Credit和Mi Pay软件均已下架(粮厂广播:小米印度关停本地金融科技业务)。

#18 - 2022/11/104.小米再次起诉ED案】印度ED在听证会上指责,小米印度误导德意志银行非法支付相关专利授权费,但小米印度和高通并没有相关专利合同。ED还表示印度高院在本次案件中没有管辖权(粮厂点评第40期:印度诉讼系列之6 - 小米印度的专利合同问题)。

#19 - 2022/11/164.小米再次起诉ED案】印度班加罗尔高等法院的网站显示已经完成了听证会的内容,案件状态为“Judgement Reserved”,即等待判决(粮厂点评第41期:印度诉讼系列之7 - 印度高院等待判决)

#20 - 2022/11/29印度科技媒体Inc42报道称,小米印度可能会出售其在印度投资的公司股权,并退出初创生态的相关业务(粮厂点评第44期:印度诉讼系列之8 - 小米可能出售印度的初创公司股权)。

#21 - 2022/12/06印度电子与信息科技部长表示如果中国厂商想留在印度,必须要开放供应链、缴纳税收并遵守法律(粮厂广播:印度电信部长就中国手机厂商表态

#22 - 2022/12/07小米印度首席商务官Raghu Reddy确认离职。

#23 - 2022/12/12印度媒体ET报道称,消息人士指出小米和OV与印度政府已达成共识,将转移部分出口产能从印度到中国

#24 - 2022/12/161.小米起诉印度税务局案】根据路透社报道,印度班加罗尔法院宣判,撤销了印度税务局对小米370亿卢比存款的冻结(粮厂广播:小米起诉印度税务局案宣判)

#25 - 2023/04/214.小米再次起诉ED案印度班加罗尔法院宣判,驳回小米印度对于ED的上诉案。(粮厂点评第54期:印度诉讼系列之10 - 小米印度再次起诉ED案宣判)

#26 - 2023/05/31小米印度宣布和Optiemus合作在印度本土生产无线耳机,和Dixon共同在印度本土生产智能手机。印度科技部长接见小米印度总裁。

#27 - 2023/06/094.小米再次起诉ED案印度执法机构ED向小米印度及其两名高管、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和德意志银行发出"述因通知"(Show-cause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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