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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纵:刘青春、廖家河等人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证券之星06-02 19:01

证券之星消息,6月1日ST合纵公开信息显示,刘青春、廖家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一、大华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经查明,合纵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大华所为合纵科技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对合纵科技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所出具的上述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廖家河、刘青春。二、大华所在合纵科技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大华所在对合纵科技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已将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预付账款等识别为可能存在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并已关注到合纵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北京华环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永泰君安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及频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两家供应商存在大额款项退回等异常情况,但大华所对上述异常情况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大华所在为合纵科技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廖家河、刘青春作为2022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大华所、廖家河、刘青春的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对大华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廖家河、刘青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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