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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科技(06727)发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设三名董事成员并由董事长任主任委员

公告速递09-18

2024年X月XX日,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727,以下简称“星环科技”)披露《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等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下为公告核心要点:

1. 设立目的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 人员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及会议召集人。 • 其他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委员自动失去资格。 • 战略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投资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

3. 职责权限 战略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议; (二)研究并就需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提出建议; (三)研究并就需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提出建议; (四)研究并提出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建议; (五)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办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4. 工作程序 • 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上报重大项目意向及可行性报告。 • 战略投资小组初审并签发立项意见书后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 通过评审后,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 战略委员会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战略投资小组。

5. 议事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 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需获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 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并须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6. 生效与修订 该《工作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如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一致,将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

星环科技表示,通过设立并完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进一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为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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