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濠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新濠国际”,00200)4月30日公告,与全资附属公司 MI IP Licensing Services 1 Limited(“卖方”)及新濠博亚娱乐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MCO (IP) Holdings Limited(“买方”)签订股份买卖协议。协议约定,卖方将其持有的 MI IP Licensing Services 2 Limited(“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00%)以3.75亿美元(约29.25亿港元)现金出售予买方。
交易对价与支付安排 ‧ 总价:3.75亿美元,其中3亿美元于签约时支付,其余0.75亿美元于交易完成时支付。 ‧ 额外款项:买方需就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对相关商标的使用,向卖方补付1,730万至1,800万美元许可费,应于完成时及2026年5月18日前分两期支付。 ‧ 资金来源:新濠博亚娱乐集团拟以内部资源及现有银行融资承担对价。
交易资产概况 目标公司为新成立的知识产权持有实体,核心资产是一揽子全球商标组合,覆盖“Melco”“新濠”“Morpheus”“摩珀斯”等标识及域名。目标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净值约1,340万美元,相关商标于2024及2025财政年度产生的许可费收入分别约600万及3,270万美元。
股权及财务影响 • 交易前:目标公司为新濠国际全资附属公司。 • 交易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新濠博亚娱乐全资附属公司;新濠国际因持有新濠博亚约56.32%股权,间接持有目标公司同等比例权益,净出售权益约43.68%。 • 财务并表:目标公司仍为新濠国际间接附属公司,业绩继续纳入新濠国际综合财务报表,预计不会产生出售收益或亏损。 • 资金用途:交易所得净额将用于偿还现有银行贷款本金及一般营运资金。
交易目的 董事会称,此举旨在将商标与其主要运营平台——新濠博亚娱乐集团的综合度假村业务保持一致,优化知识产权架构并提升跨法域管理效率,同时新濠国际仍可通过持股分享商标价值增长。
合规性 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计算,本次交易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因集团内部交易性质,不属第14A章所述关连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