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575)7月19日发布自愿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6年7月15日作出的终局裁决,裁定公司需向一名合作方支付约人民币9.33百万元。该裁决现已生效并具约束力。
2021年5月21日,轩竹生物与该合作方签署技术转让合同,后者将特定药品在中国获批上市及商业化销售的独家权利转让予轩竹生物。随着相关仿制药被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并导致同类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双方就研发成果及后续GMP检查进度等事项产生分歧。2024年10月17日,合作方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合同终止并索赔经济损失、报销预付款项及相关费用。
轩竹生物表示,针对本次仲裁可能产生的9.33百万元支付责任,公司已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会计拨备。公司董事会评估认为,该金额不会对公司运营资金或日常经营造成显著压力,预计也不会对2026年中期财务报表及后续期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同时指出,上述涉诉药品为引进的仿制药,目前已被纳入国家集采,市场空间有限。该产品未被纳入公司核心管线规划或估值模型,与现有研发体系及核心商业化业务无直接关联。董事会确认,本次仲裁不会影响公司核心业务或关键管线项目的研发进展,也不会对整体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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