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727,以下简称“星环科技”)近日发布《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边界与运作机制,旨在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体系。
根据公告,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须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董事;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工作规程明确,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 1. 拟定并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与程序; 2. 支持公司每年至少一次评估董事会结构与多元化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 3. 物色、审核并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建立人才储备计划; 4. 评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其兼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数量; 5. 监督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在会议机制方面,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如遇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委员对涉及自身或直系亲属利益的议题必须回避表决。
该规程自公司H股股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正式生效,原《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同步失效。
星环科技表示,新的《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将为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事会及管理层多元化提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