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深圳证监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书显示,诺安基金前基金经理张堃在2020年5月至2023年10月任职期间利用相关未公开信息,控制使用7个证券账户与其管理的三只基金发生趋同交易,趋同交易金额为768.56万元,获利仅7.52万元。对此,深圳证监局对张堃涉及的两项违规问题,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4万元的处罚。 对于诺安基金这家管理规模约2000亿元的机构来说,这种内部人员违规的事情已不是第一次。记得2022年就有消息曝出,该机构前投资部执行总监邹翔曾利用职务之便,将未公开的信息透露给其弟弟邹凡,最终非法获利高达2355万余元。此外,2024年,诺安基金的前“明星”基金经理蔡嵩松,以及前基金经理曲泉儒两人,还涉嫌行贿受贿坐上了被告席。 违规频繁出现,甚至还涉及行贿受贿,这就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公司必须将合规意识和制度尽快加强,不能再拖。 01 公司风控体系为何没能及时发现? 以张堃这起违规事件为例,张堃本人是在2014年5月加入诺安基金的,期间先后担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务。在职期间,张堃先后管理过诺安基金的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诺安优势行业混合、诺安精选回报混合等多只产品,直到2023年10月份才离任所有在管产品。 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而三年后,也就是今年6月底,深圳证监局公布关于张堃的罚单,才正式让其利用职务之便的违规操作浮出水面。且罚单当中就明确写道此人违规行为是发生在2020年5月至2023年10月担任三只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违规时间跨度应该在1~3年之间。这就不得不让人质疑,这期间诺安基金的风控系统为什么没能及时发现? 即便是张堃使用的是他人证券账户,且绝对不会主动向所任职的基金公司申报,但张堃在管的基金产品出现多账户异常交易,难道风控体系就真的没有可能发现吗?这件事,或许也直接说明了诺安基金对内部投研人员账户的穿透核查,以及基金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