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虚增利润拟被处罚,受损股民维权征集中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近期,科创板上市公司卓锦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6号)。

经查明,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万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认为,卓锦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对此,浙江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处罚: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卓未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姚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0月30日收盘时依然持有卓锦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免费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业绩方面,根据2022年年报,报告期内卓锦股份实现收入2.46亿元,较前一年度下降40.50%,主要是受2022年整体经营环境影响,特别是2022下半年度,公司在市场开拓、项目实施和交付方面受到较大冲击。报告期内,公司亏损9385.35万元,主要系公司受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承压及项目实施受阻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同比下滑所致。

2023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约65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182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卓锦股份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1.34亿元,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从事环保综合治理服务、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卓锦股份(68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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