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二股东全部持股被拍卖 已被监管处罚面临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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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

12月13日,新潮能源发布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君合”)持有的新潮能源3.7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中金君合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中金君合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本次司法拍卖顺利完成过户,竞买人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新潮能源称,中金君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司法裁定,亦未获悉竞买人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新潮能源于2022年12月28日收到山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7号)。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新潮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投行大律师”负责人张晏维主任律师认为,新潮能源该披露的信息不披露,致使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凡是在2017年10月14日2021年2月28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18 年12月18日收盘或者2021年2月28日收盘仍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索赔全程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案件实际赔偿到位后,才支付律师费。一切诉讼费、差旅费等开支由团队垫付。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新潮能源(曾用名: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深圳名正成员,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是一家以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为主的企业。

$新潮能源(60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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