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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3:58

联泰环保股价跌幅为4.56%,被立案调查面临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5月6日,联泰环保跌额0.2元,跌幅4.56%,换手率1.47%;交易总金额1.1亿元,换手率4.66%。 值得关注的是,4月30日,联泰环保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年4月29日,联泰环保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婉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8号),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13日,证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联泰环保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6日,联泰环保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联泰环保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
联泰环保股价跌幅为4.56%,被立案调查面临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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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3:47

远大智能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投资者维权征集进行中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4月30日,远大智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月6日,远大智能股价开盘跌停,截至收盘未打开跌停板,跌额0.33元,跌幅10%。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远大智能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远大智能经营范围包括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施工专业作业等。 $远大智能(002689)$
远大智能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投资者维权征集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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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3:34

远大智能被立案面临股民索赔,公司一季度亏损超4000万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远大智能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远大智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9日,远大智能发布2024年一季度报告。 远大智能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1.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14.75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显示,2021年9月,HanySamirAbdelmobdyGad(以下简称“Hany”)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BRILLIANTLIFTSAUSTRALIAPTYLTD(中文名称: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公司”)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1000澳元。根据与Hany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7)天内,Hany向公司支付1000澳元股权转让款,澳大利亚公司应付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林特电梯(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往来款合计239.94万澳元,应付公司货款1004.01万澳元,上述款项共计1243.95万澳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款项澳大利亚公司共计支付293.2万澳元(Hany给予个人担保),且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支
远大智能被立案面临股民索赔,公司一季度亏损超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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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3:08

凯撒文化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5月5日,凯撒文化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凯撒文化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凯撒文化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9日,凯撒文化发布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3290号)核准,公司向28名投资者发行1.43亿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548.3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75亿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424.6万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8.71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2C0000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凯撒文化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同意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游戏研发及运营建设项目”和“
凯撒文化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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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2:54

凯撒文化存在大量未弥补亏损,被调查或面临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5月5日,凯撒文化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凯撒文化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5号),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公司被调查。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凯撒文化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9日,凯撒文化发布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凯撒文化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31亿元,实收股本为9.57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存量游戏产品已进入生命周期的后半程,游戏流水下滑,加上部分游戏新产品未能如期上线或上线运营时间较短,公司收入明显下降。同时,公司部分并购主体业务发展不及预期,造成商誉大额减值;此外,公司还有部分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研游戏项目进行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存在变动损失等资产计提对公司利润造成负面影响,加大了公司的亏损。 为应对市场变化,公司未来将在内部全面整合资源、改善经营策略,优化资源配置,以做强主业为核心。应对措施为1、专注主业发展 提高公司盈利水平。2、降
凯撒文化存在大量未弥补亏损,被调查或面临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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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2:32

凯撒文化收到立案告知书,律师称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5月5日,凯撒文化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凯撒文化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在立案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立案调查影响,凯撒文化股价大跌,至收盘大跌9.85%。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凯撒文化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凯撒文化经营范围包括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多媒体文化产品设计制作;文学剧本创作;影视策划等。 $凯撒文化(002425)$
凯撒文化收到立案告知书,律师称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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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1:52

普利制药获得沙特阿拉伯GMP证书,或因财务数据披露问题遭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5月5日,普利制药发布关于公司获得沙特阿拉伯GMP证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普利制药于近日收到沙特阿拉伯食品和药品管理局(SFDA)颁发的GMP证书,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告。 编号:2024/5945。企业名称: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检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检查范围: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最终灭菌)。 普利制药称本次沙特阿拉伯食品和药品管理局GMP证书的获得,表明公司相关产品及生产线满足沙特阿拉伯GMP的要求,为公司持续拓展沙特市场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并对拓展全球市场带来积极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批件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9日,普利制药发布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2021年、2022年的自查整改尚未结束,目前无法确定2021年、2022年的财务数据,公司尚无法向年报审计机构提供2023年期初数准确的审前财务报表。因未向年报审计机构提供经公司确认生效的审前财务报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报审计机构尚未出具审计报告。 基于上述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计委员会尚未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亦无法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
普利制药获得沙特阿拉伯GMP证书,或因财务数据披露问题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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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5:28

普利制药可转债停牌,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30日,普利制药发布关于普利转债停牌及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普利制药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普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99)将于2024年5月6日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其可转债同时停复牌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因此,股票停牌期间“普利转债”停牌并暂停转股。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应当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同步终止上市。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9日,普利制药发布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2021年、2022年的自查整改尚未结束,目前无法确定2021年、2022年的财务数据,公司尚无法向年报审计机构提供2023年期初数准确的审前财务报表。因未向年报审计机构提供经公司确认生效的审前财务报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报审计机构尚未出具审计报告。 基于上述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计委员会尚未审
普利制药可转债停牌,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独角兽”曹操出行赴港IPO,收入超百亿迎来盈利曙光

雷达财经鸿途出品 文|李亦辉 编|深海 背靠吉利汽车、曾多次入选《胡润全球独角兽榜》的曹操出行,正式启动IPO。 港交所官网显示,4月29日,曹操出行递交了上市申请。据招股书,成立于2015年的曹操出行,经近九年的发展后,如今已成为中国领先的共享出行平台。按GTV计算,曹操出行于2021-2023年一直是中国前三大网约车平台。 营收方面,出行服务构成了曹操出行的主要收入来源,过去三年间占比均在96%以上,公司营收从2021年的71.53亿元增加至2023年的106.68亿元。同期,公司净亏损从30亿元下降至19.81亿元。 具体来看,招股书显示,2021年至2023年,曹操出行实现收入分别为71.53亿元、76.31亿元、106.68亿元;经营亏损分别为28.01亿元、18.66亿元、15.75亿元;年度亏损分别为30.07亿元、20.07亿元、19.81亿元,亏损逐年缩窄。 当前,我国的网约车竞争激烈。根据招股书,以GTV计,一名领先的市场参与者拥有75.5%的市场份额。而这名参与者,应是网约车巨头滴滴,且按滴滴2023年总营收1924亿元算,曹操出行的收入仅为滴滴的5.54%。 但在定制车模式下,曹操出行在业内也具备一定的差异化优势。公司于2021年开始专注于定制车和车服解决方案,在车辆开发上参与到设计及布置、定价、销售、营运及服务的全生命周期。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在24个城市拥有一支约3.1万辆车的定制车车队,这也是同行业中最大的定制车车队。 基于对定制车开发的深度参与,大幅优化了车辆TCO(车辆总持有成本)并提高了运营效率。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枫叶80V及曹操60的预计TCO分别为每公里0.53元及0.47元,较具有换电功能的典型可比纯电动汽车的车辆TCO减少32%至40%。 曹操出行也有着庞大的专职司机队伍,自成立以
“独角兽”曹操出行赴港IPO,收入超百亿迎来盈利曙光

格力地产债券三大主承销商被监管,自身已被罚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3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对券商机构的监管罚单。 在对中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中,广东证监局表示,中泰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债券“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对存货不存在跌价情况的分析核查不严谨,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立案调查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不符合相关规定。 在对中信建投证券出具警示函中,广东证监局表示,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格力地产“23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留痕不足,未对发行人管理层制作访谈记录,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符合相关规定。 在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中,广东证监局表示,海通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债券“21格地02”“22格地02”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未对个别存货周边楼盘开盘价格低于项目楼面价的情况予以审慎分析核查;在“22格地02”期后事项核查中,未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评估进行持续关注和尽职调查;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差错更正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不符合相关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格力地产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格力地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前任董事、总裁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前
格力地产债券三大主承销商被监管,自身已被罚投资者可索赔

*ST红相可供分配利润为-3.74亿元,已被罚股民可报名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28日,*ST红相发布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9亿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989.0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4亿元,公司盈余公积金余额为5564.38万元,公司资本公积为8.72亿元。 由于2023年公司业绩亏损,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经济环境、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此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由于2023年公司业绩亏损,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经济环境、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4月3日,*ST红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
*ST红相可供分配利润为-3.74亿元,已被罚股民可报名维权

国联股份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正被调查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28日,国联股份发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联股份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6亿元。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22亿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359.1万股后的股本7.19亿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3亿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2%。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国联股份解释称,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为了大力拓展公司业务空间,提升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是从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的角度考虑到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留存适量的现金用于业务拓展,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12月26日,国联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
国联股份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正被调查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普利制药预计年报无法按期披露,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29日,普利制药发布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要求公司对相关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因公司自查工作仍需要一定时间,并可能涉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年报数据认定的影响尚不确定。 针对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公司尚未自查完毕。结合目前的自查进度,公司继续积极推进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工作暴露的问题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强相关人员专业学习、加强业务资料保存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的整改措施。公司继续按照《决定书》的要求,争取尽快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因财务报告有时间的延续性,2021年、2022年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对2023年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具有强关联性,因此对2021年、2022年收入数据的确认,其具体数值直接影响2023年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从而影响2023年年报的准确性。 鉴于公司尚未自查完毕,并可能涉及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报编制工作,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2021年、2022年的自查整改尚未结束,目前无法确定2021年、2022年的财务数据,公司尚无法向
普利制药预计年报无法按期披露,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ST奥康信披违法拟被罚300万元,受损投资者可报名挽回损失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ST奥康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2号)。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1年至2022年,在奥康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奥康股份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1年累计发生额1.67亿元,期末余额4153.96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2%、1.2%;2022年累计发生额9500万元,期末余额2603.01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3%、0.88%。截至2024年3月28日,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归还。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首次披露2022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9199.99万元;2023年6月10日在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时,公司更正披露2022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9500万元。 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上市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上市公司的时间滞后。前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其中,2021年累计发生额5.01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14.45%;2022年累计发生额3.64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12.37%;2023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1.03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3.46%。截至2023年4月14日,前述关联交易已停止开展。 上述情况,奥康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情况说明、财务凭证、银行账单流水
ST奥康信披违法拟被罚300万元,受损投资者可报名挽回损失

沃华医药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4月28日,沃华医药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明,沃华医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沃华医药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丙贤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11月21日被阳新县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该留置措施对其履行职责有影响。阳新县监察委员会于2023年7月13日向沃华医药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赵彩霞送达《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赵彩霞决定沃华医药不披露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直至2023年11月7日沃华医药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留置的公告》。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沃华医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赵彩霞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一、对沃华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赵彩霞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凡是在2023年7月17日到2023年11月7日之间买入沃华医药(002107)股票,并且在2023年11月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
沃华医药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亿利洁能拟为关联公司最多担保72.17亿元,或因业绩预告变脸遭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4月29日,亿利洁能发布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公告。 亿利洁能为帮助下属部分全资、控股公司和重要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对象”)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其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有序进行,在综合考虑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公司拟为上述被担保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17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保理、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收应付款等。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或进行担保调整,签署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该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或修改之前(以下简称“担保期间”)持续有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4月23日,亿利洁能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公司此前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5万元到5286万元。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为: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亿元到-5.96亿元。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业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会误导投资者决策,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凡是在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4月23日之间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23日收盘时仍然持有
亿利洁能拟为关联公司最多担保72.17亿元,或因业绩预告变脸遭索赔

亿利洁能天眼风险信息超4000条,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4月30日,雷达财经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亿利洁能有天眼风险信息4223条;还发现企业有涉案总金额6.1万元。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9日,亿利洁能发布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亿利洁能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杭锦旗亿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简称“亿嘉公司”)、亿利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生态科技”)、鄂托克旗金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良化工”)、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冀东水泥”)等公司等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开展业务。预计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4971.57万元,预计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4935.61万元。 关联董事王瑞丰、王维韬、王钟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4月23日,亿利洁能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公司此前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5万元到5286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69436.87万元到67795.87万元,同比下降95.01%到92.77%。 更正后的业绩预告
亿利洁能天眼风险信息超4000条,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亿利洁能因亏损选择不分红,或还因信披问题面临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4月29日,亿利洁能发布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2亿元,其中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35.16亿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以及经营发展实际、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以及经营发展实际、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持续拓展“光伏+”绿色产业链投资建设,加快推进公司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增强现代煤化产业链技术升级与改造,实现“绿电、绿氢、绿肥、绿化”四绿一体化升级,协同发展清洁热力,夯实经营业绩,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树牢回报投资者理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制定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方案,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回报投资者。 值得一提的是,4月23日,亿利洁能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预盈变预亏。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业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会误导投资者决策,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凡是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3日之间买入股票,并在2024
亿利洁能因亏损选择不分红,或还因信披问题面临维权

亿利洁能年报提示多重风险 业绩预告大变脸或引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4月29日,亿利洁能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年报显示,亿利洁能面临行业周期性风险。公司所处行业具备很强的周期性特征,与电力、钢铁、建材、化工、造纸等行业发展密切相关,与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变化紧密联系,业绩受国家宏观调控、宏观经济状况周期性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特别是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区间时,会导致公司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减少,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的发展变化,制定详细的生产经营及销售计划以应对周期性风险带来的挑战变化,降低其对业绩的影响。 市场竞争和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随着我国进入“十四五”规划和逐步落实“双碳目标”,一方面刺激我国能源供给结构和消费模式转型,另一方面也刺激行业调整市场格局,加剧市场竞争;同时,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环保巡视督查手段及相关产业淘汰准入政策的实施及变化,也将对公司所处行业生产带来一定的挑战。对此,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环保政策,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创新业务模式,扩大市场份额,并通过技术升级和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平衡发展。 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化工产品生产和清洁热力项目涉及蒸汽运营、煤粉运输等较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如果由于员工操作不当、经营管理不到位、系统程序不稳定、专业技术不娴熟等问题引发安全事故,将影响公司生产运行并导致公司发生经济损失。公司将通过制度规范、奖惩措施培养作业人员的安全习惯,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应急事故演练等一系列预防措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股票价格波动风险。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重大交易、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还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偏好、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
亿利洁能年报提示多重风险 业绩预告大变脸或引发索赔

中国天楹开门红,一季度净利大增超300%,2024年有望业绩爆发

雷达财经讯 4月29日,中国天楹发布 2023年年报和2024年一季报。年报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克服了疫情滞后效应和汇兑损益减少等影响,实现营收53.24亿元,实现净利润3.84亿元,同比增长216.04%。 随着相关不利因素的消减,产能逐步释放,公司2024年一季度业绩迅速反转,“成绩单”非常亮眼: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12.52亿元,同比增长12.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亿元,同比增长339.16%。 中国天楹相关人士向雷达财经表示:“公司今年开门形势喜人,2024年一季度的“跨越式”业绩为全年目标的实现奠定了较扎实的基础,我们有信心完成全年股权激励业绩目标。” 一季度业绩强势增长 未来持续发展乐观 针对2023年业绩情况,雷达财经通过对公司相关情况了解到,2023年国内需求稳定,公司发展态势良好,但因为疫情滞后效应的影响,海外个别国家项目进展略有延期,由于越南政府第八号电力规划延迟一年多时间才颁布实施,导致公司在越南多个项目进展延缓,但该区域业务发展已于近期恢复。另外,2023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美元、欧元对人民币、越南盾汇兑持续走高,影响了当期净利润。 从最新披露的2024年一季报来看,公司整体业绩表现也确实重新回到增长趋势且势头强劲。分析总结有四大原因:一是公司国内垃圾焚烧发电和城市环卫板块的业绩都大幅好于去年同期;二是越南河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产能已稳步释放,今年新增产能和业绩都将大幅高于去年;三是马尔代夫垃圾焚烧发电EPC项目已完成部分设备出口并实现部分收益;四是公司已经对部分盈利能力较的差板块进行了业务结构优化,使公司盈利性整体增强。 正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今年2月,中国天楹多位高管及公司核心人员已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余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
中国天楹开门红,一季度净利大增超300%,2024年有望业绩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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