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爱奇艺“和解”牵手,是长短之争的暂停键吗?

一千二百字
2022-07-19

长短视频战场上的一次标志性握手诞生了。

今天上午,抖音集团发布公告称,已和爱奇艺$爱奇艺(IQ)$ 达成合作,将围绕长视频内容的二次创作和推广等方面展开探索。爱奇艺将向抖音集团授权其长视频内容(包括迷雾剧场等优质剧目),可用于抖音、西瓜视频、今日头条平台用户的二次创作。双方对解说、混剪等做了具体规定。

由于暂时没有拿到双方合作条款的具体细则,不清楚爱奇艺方面能获得哪些实际利益,抖音方面的获益则显而易见。现在的影视剧消费场景中,类似“3分钟看电影”、“XX追剧”等短平快形式,因符合现代生活节奏而大行其道,凭借短视频庞大的流量优势可以为长视频版权方带来一定流量和留存,但实际合作应该不只导流、二次传播这么简单。

本就商业模式艰难前行的长视频,把自己的“版权库”开放给商业上咄咄逼人的短视频,是为他人做嫁衣、是壮士断腕,还是站在了更高的格局上?

说是合作,不如说是一次标志性的和解,是双方对当前行业形势、各自发展瓶颈的重新认知梳理。打仗归打仗,该握手时也可以握手。

过去两三年,围绕爱奇艺、$腾讯控股(00700)$ 腾讯视频、抖音、快手,甚至再加上中视频的代表B站$哔哩哔哩(BILI)$ ,这五家之间的口水战、法律纠纷、互挖墙脚等事件频出。相关新闻在网络上很容易找到,这里不再赘述。其中,爱奇艺和抖音之间除了版权诉讼,背后的百度与头条之间也曾在搜索领域发生过数次摩擦,好不热闹。

就当剧情朝着激战方向推进时,导演按了暂停,但除此之外该打的还是继续打,比如体量相当的腾讯与字节之间,还看不到任何“和解”迹象。爱奇艺和抖音从互诉走向合作,可能有这么几点考量:

首先,相关法规去年已经明确界定了“二创”的法律性质,规定“短视频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鉴于短视频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它势必会成为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而且从法律范畴讲,此类行为也确有二次传播后得利、进而构成侵权的可能性。类似于“广大用户喜欢这种形式,不应该一刀切,该网开一面鼓励创作”等理由并不构成法律依据。

法规这方面没什么可说的,已成定局。作为被监管的短视频方面,主动寻求合作突破、摆脱侵权纠纷的意愿更大,抖音对这次合作新闻的对外传播也表现得更积极。

第二,从种种迹象看,抖音集团未来可能的IPO进程正在重新获得加速。上市通常也是一种形象工程,上市前如能树立一个尊重知识产权、规范平台管理、广交朋友的外部印象,对抖音集团也是好事。毕竟上市当天“使绊”这种极端事件在消费互联网领域不是没有发生过。

围绕上市着手的是一个体系建设,包括外部形象、社会责任、股权关系梳理、信息披露水平、未来的市值管理水平等。主动化干戈为玉帛,预示着这种迹象。

第三,B站已经通过Story Mode竖屏模式杀入短视频消费场景,这种模式对于B站更大的意义是增加广告负载能力,瞄准的是商业化加速与未来可能的盈利目标。广告这块盘子本就是短视频平台的基本盘,加上短视频广告增速下滑现象,短视频必然要反击,借助二创内容向中视频渗透是方向之一。

而另一边,腾讯视频手上已采购了大量的影视剧版权,鉴于腾讯与快手之间紧密的股权关系,快手未来“分享”这些内容改编权的阻力和壁垒更低。抖音自己必须找到一个可靠的内容上游伙伴,自我孤立没有意义。相比于几个月前抖音与搜狐就影视剧版权达成合作,这次与爱奇艺合作更具标志意味。

第四,以消费级互联网看,从惨烈竞争走向竞合是大势所趋。流量见顶、红利消弭、份额固化等,不再足以支撑企业间持久的价格战和互泼脏水,这种现象在电商、在线音乐等领域已显现,要么是由监管叫停恶性竞争,要么是企业各自默契收手,缩减预算。

那么,这次合作将给行业带去什么,是否会按下长短视频竞争的暂停键?短期内,围绕版权的诉讼量应该会降低,但不同阵营间的竞争仍会相当激烈,主要存在于字节与腾讯之间。无序混战将趋向于集团作战。

长视频的盈利模式是订阅+广告,短视频的盈利模式是广告。虽然订阅被证明是一个可行的商业化模式,但持久性受到考验。比如Netflix近期在经历了订阅用户数首次环比下降后,开始尝试会员的分级管理,面向那些订阅费更便宜的会员推出带广告的视频。长短之争,最后还是会回到在线广告这个更大的盘子里。

订阅模式受到考验,我觉得根源还是原创内容的生产成本与持久性问题。在好市多、山姆购物时,会员展现的是一种固定重复需求,并不会要求超市高频率地更新货品种类,续费率比较稳定;而用户对长视频的需求是不断推陈出新,看过的片子可能不想再看第二遍,一直在寻求新鲜感,这时的生产成本就会很高。

所以,长视频版权方的保护需求就更高。法规明确界定、行业合作频繁、竞争规范化,这些对长视频都是一种保护。

为解决内容侵权问题,YouTube(或者说是谷歌)曾在2007年、即收购后的第二年上线了内容身份识别系统。博主在上传视频时,后台会扫描版权数据库进行内容对比,该数据库开放给版权方,如何处理侵权,是通知-删除,还是申请授权,皆由版权方决定,同时辅以人工审核、用户举报等手段。这实际上属于“避风港原则”。即便如此,YouTube上的版权纷争仍时有发生,平台的审核界定机制是不断升级的,比如推出辅助修剪工具。

YouTube官方对此声明,只要符合“合理使用原则”,即fair use,就不涉及侵权。但实际界定起来比较模糊。比如很久以前那种剪辑拼凑电影画面,自己重新配音恶搞的,可能不会构成侵权;而简单拼凑电影片段,加一些作者介绍评述的,可能就有侵权风险。

对于抖音,最稳妥的方式还是逐步建立自己的“合作版权库”,并规范影视剧二创的审核机制,给二次创作者来一颗定心丸,让二创合法合规化。从这一波合作趋势看,影视娱乐改编内容在中短视频消费场景中占有流量池的重要一席,是撕破脸互相诉讼还是合作共赢,平台算的账一定更清楚。


大公司头条
大公司又发生了什么事,收购、合作、入股?来这里关注最重要的商业新闻和公司动向吧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任何投资建议。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