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资产管理的新棋局:税改“排他”与资本“抢滩”

侠之大者.
08-17

**获悉,最近关于香港附带权益税务宽减的政策讨论颇多。

8月12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2026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作出书面回应,明确澄清:以自有资金进行买卖、为自身账户赚取收益的“自营交易业务”,不符合《税务条例》中“基金”的定义,其分发的酬金不享受免税资格。当局同时强调,“没有计划进一步扩阔优惠措施的适用范围”。

这一表态,为此前市场上“香港拟将简街资本等自营交易公司纳入税务宽减”的传闻画上了句号。政策礼包虽好,但对象明确——对准的是基金管理人,而非自营交易商。

税改到底改了什么?一个例子就看懂

这次《条例草案》的核心,是扩大附带权益优惠税制的适用范围:除已涵盖的私募股权外,合资格基金的其他利润也可产生具资格附带权益,享有利得税及薪俸税双宽减。

通俗来说,“附带权益”就是基金经理赚取的“表现费”——业绩越好,这笔钱越多。税改前,基金经理的“年薪+表现费”合并按薪俸税纳税;税改后,表现费部分适用优惠税率,仅年薪部分按标准税率缴税。

以一位年薪100万港元、表现费500万港元的基金经理为例:税改前按600万港元收入纳税;税改后仅需为100万港元年薪缴税,500万港元表现费适用优惠税率。省下的税额相当可观。

毕马威中国香港另类投资部税务合伙人此前指出,对冲基金若表现理想,基金经理可获得庞大表现费,此措施相当能吸引基金和人才来港。《条例草案》已由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完成逐项审议,目标2026年下半年恢复二读辩论,若获通过,措施可追溯至2025/26课税年度起生效。

外资“用脚投票”:三家机构接连落子

政策框架逐步明晰之际,全球资本已率先行动。

DLD Asset Management,这家总部位于纽约的对冲基金,截至2025年底管理资产规模近30亿美元。据彭博社8月7日报道,DLD正进军香港,捕捉亚洲市场的相对价值、套利及事件驱动型交易机会,已罗致同业Maso Capital Partners的联合创办人Sohit Khurana加入。香港文汇报8月8日评论称,DLD的进驻是全球对冲基金重新对香港产生兴趣的最新例证。

Xantium Group,由传奇投资人Paul Tudor Jones旗下都铎投资分拆的量化对冲基金,管理规模达数十亿美元。2026年5月中旬已在香港设立子公司,近期更聘请前高盛集团合伙人Christina Ma掌舵亚洲业务——她曾在高盛任职21年,担任大中华区股票业务主管等职。

Graham Capital Management,管理规模达220亿美元的全球宏观策略基金,其香港子公司已于2026年2月完成注册,公开招聘信息显示香港办事处计划于2026年第二或第三季度开业,将成为其全球第五个办公室。

低税+IPO热潮“真香”!外籍精英回流香港就业

减税是敲门砖,制度才是压舱石

财库局在8月12日的回应中透露,已有包括本地及外地多间基金经理公司表示考虑到《条例草案》中的税务优惠而计划落户香港或扩充在港业务。

从DLD到Xantium,从Graham Capital到更多观望中的全球资管机构,香港此轮税改初步验证了“政策引路、资本跟随”的传导逻辑。财库局的澄清虽排除了自营交易,却也让政策边界更加清晰——对合资格基金而言,这反而是一颗定心丸。

但正如业内人士所言,减免税是有限的存量,顶级金融人才只会被增量吸引。继续保持在市场自由、法治多元、廉洁公平等方面的制度优势,才能让资本“耐心”留下、让人才“安心”扎根。减税只是敲门砖,制度底蕴才是真正的压舱石。

(本文首发于活报告公众号,ID:**)

科技核心圈
讨论半导体公司和行业动态,寻找投资机会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任何投资建议。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