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688701)

    • 最新
    • 推荐
      雷达财经
      ·
      02-26

      卓锦股份融资余额2477.91万元,已被罚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卓锦股份2024年2月23日融资净偿还81.22万元;融资余额2477.91万元,较前一日下降3.17%。融资方面,当日融资买入126.93万元,融资偿还208.16万元,融资净偿还81.22万元。 雷达财经注意到,2月6日,卓锦股份发布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全职职务,调整为兼职职务,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刘磊不再承担研发职责,担任公司技术顾问。刘磊已于近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磊通过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4.3万股。离职后,刘磊不再担任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刘磊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相关工作,其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均为职务发明创造。前述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公司与刘磊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刘磊对其知悉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因履行职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刘磊有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卓锦股份称公司一直坚持自主研发和创新,通过长期的积累,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研发体系与研发团队,研发团队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刘磊负责的工作已交接完毕,其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6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7.31%。公
      卓锦股份融资余额2477.91万元,已被罚投资者可索赔
      评论
      举报
      IPO参考
      ·
      2023-12-25
      $卓锦股份(688701)$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卓锦股份有关责任人收上交所监管警示】上交所12月22日对卓锦股份时任董事田平、王宇峰、李文轩、张翼飞,时任独立董事叶海影、吴礼光、徐向阳、夏晶晶予以监管警示。 2021年下半年,公司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万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综上,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界面)
      $卓锦股份(688701)$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卓锦股份有关责任人收上交所监管警示】上交所12月22日对卓锦股份时任董事田平、王宇峰...
      评论
      举报
      IPO参考
      ·
      2023-12-14
      $卓锦股份(688701)$ 【公司披露2021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行为,卓锦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等遭上交所纪律处分】上交所12月14日对卓锦股份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卓未龙,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姚群英,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予以公开谴责。2021年下半年,公司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万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界面)
      $卓锦股份(688701)$ 【公司披露2021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行为,卓锦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等遭上交所纪律处分】上交所12月14日对卓锦股份及时任董事长、总...
      评论
      举报
      面包财经
      ·
      2023-11-07

      ​【读财报】科创板首次信披考评:87家评级为A,*ST慧辰、力源科技、浩欧博、卓锦股份4家不合格

      编者按: 信息披露质量是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体现,也是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上交所、深交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高度重视,每年度组织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2023年8月,沪、深交易所分别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评价指引》)进行修订,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 新华财经和面包财经研究员对沪深交易所披露的上市公司2022至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进行了整理,本篇为科创板篇。 根据评价结果,2022-2023年度,499家科创板公司参与了信息披露考评。其中,87家公司评价结果为“A”,占比17.4%。 从行业分布来看,以中证行业统计,2022-2023年度,信息技术行业信披考评为A级的公司有28家,数量排在各行业之首。 另外,2022-2023年度,有50家科创板公司考核结果为C,占比约10%。2023年前三季度,上述50家公司中,约六成公司的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其中超十家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超一倍。 还需注意的是,*ST慧辰、力源科技、浩欧博和卓锦股份信披考评为D。上述公司在上交所评价区间内,均有被上交所或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的情形。  87家科创板公司信披评级为A  近期,上交所披露了《沪市上市公司2022至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以下简称《评价结果》)。 2023年8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评价指引》)。上交所表示,该次修订《评价指引》,是上交所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也是不断提升
      ​【读财报】科创板首次信披考评:87家评级为A,*ST慧辰、力源科技、浩欧博、卓锦股份4家不合格
      评论
      举报
      雷达财经
      ·
      2023-05-30

      卓锦股份两股东减持183万股,公司近期被处罚,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冯秀语 编|深海 5月30日,卓锦股份下跌1.28%,收报9.23元/股,总市值为12.41亿元。 该公司近日公告称,公司股东杭州铂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安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共减持公司股份约183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份为1.38%。 公司近期利空并非仅是减持。卓锦股份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万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相关资料、财务资料及业务单据、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浙江证监局认为,卓锦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基于此,浙江证监局对卓锦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卓未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姚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0月30日收盘时依然持有卓锦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免费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
      卓锦股份两股东减持183万股,公司近期被处罚,股民可索赔
      评论
      举报
      雷达财经
      ·
      2023-05-26

      卓锦股份因虚增利润收300万罚单,受损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近日,卓锦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万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相关资料、财务资料及业务单据、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浙江证监局,卓锦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基于此,浙江证监局对卓锦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卓未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姚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0月30日收盘时依然持有卓锦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免费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实际上,早在2022年11月18日,卓锦股份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财务总监姚群英、董秘胡愚就收到了浙江省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卓锦股份存在部分项目少计成本的情形,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20
      卓锦股份因虚增利润收300万罚单,受损股民可索赔
      精彩家有猛犬: 有点想去做空一下$卓锦股份(688701)$
      3
      举报
      雷达财经
      ·
      2023-05-25

      年报存虚假记载,卓锦股份遭证监会处罚,股民维权征集中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近日,卓锦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 经查明,卓锦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万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相关资料、财务资料及业务单据、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指出,卓锦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卓未龙组织实施案涉行为,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姚群英参与案涉行为,二人明知2021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仍审议通过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同时分管法务工作,未对信息披露及相关协议保持充分关注,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分管采购部和工程管理中心,未能对大额保证金及项目成本等情况保持充分关注,二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2021 年年报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基于此,证监会对卓锦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卓未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姚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给
      年报存虚假记载,卓锦股份遭证监会处罚,股民维权征集中
      精彩以肉克刚: 卓锦股份这样的公司要是好好的经营企业专注主业还是很有前途的
      3
      举报
      时代周报
      ·
      2023-05-23

      立案调查终结!卓锦股份2021年虚增利润 浙江证监局开出800万元罚单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韩迅 “小股民可以索赔吗?”一位投资者在卓锦股份(688701.SH)的股吧里留下疑问,背后是监管机构对这家上市公司的一次行政处罚。 近日,浙江证监局对卓锦股份及其4名相关人员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违法事实是“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47.68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697.6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卓锦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资料显示,卓锦股份的主营业务为 EPC 或 PC 为主的环保综合治理工程业务,覆盖“环保综合治理服务”和“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两类,所处行业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2021年9月1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2023年2月3日对卓锦股份下发《立案告知书》,并对公司立案。 经过调查,浙江证监局发现,“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卓未龙组织实施案涉行为,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姚群英参与案涉行为,二人明知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仍审议通过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同时分管法务工作,未对信息披露及相关协议保持充分关注,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分管采购部和工程管理中心,未能对大额保证金及项目成本等情况保持充分关注,二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2021年年报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卓锦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立案调查终结!卓锦股份2021年虚增利润 浙江证监局开出800万元罚单
      评论
      举报
      雷达财经
      ·
      2023-05-05

      卓锦股份虚增利润拟被处罚,受损股民维权征集中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近期,科创板上市公司卓锦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6号)。 经查明,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万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认为,卓锦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对此,浙江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处罚: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卓未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姚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0月30日收盘时依然持有卓锦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免费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业绩方面,根据2022年年报,报告期内卓锦股份实现收入2.46亿元,较前一年度下降40.50%,主要是受2022年整体经营环境影响,特别是2022下半年度,公司在市场开拓、项目实施和交付方面受到较大冲击。报告期内,公司亏损9385.35万元,主要系公司受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承压及项目实施受阻等因素
      卓锦股份虚增利润拟被处罚,受损股民维权征集中
      评论
      举报
      雷达财经
      ·
      2023-05-01

      卓锦股份虚增利润被罚300万 律师:受损投资者可诉讼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 4月28日,卓锦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卓锦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47.68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697.6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相关资料、财务资料及业务单据、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卓未龙组织实施案涉行为,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姚群英参与案涉行为,二人明知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仍审议通过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愚同时分管法务工作,未对信息披露及相关协议保持充分关注,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分管采购部和工程管理中心,未能对大额保证金及项目成本等情况保持充分关注,二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2021年年报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证监局拟决定:一、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卓未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三、对姚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胡愚、王志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2年4月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0月30日收盘时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
      卓锦股份虚增利润被罚300万 律师:受损投资者可诉讼维权
      评论
      举报
      雷达财经
      ·
      2023-03-02

      卓锦股份营收净利双降,所有者权益缩水,还面临投资者索赔

      雷达财经 文|吴艳蕊 编|深海 近日,卓锦股份发布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0亿元,同比减少39.5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89亿元,由盈转亏。 对于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卓锦股份认为各地疫情反复爆发,公司在市场开拓、项目实施和交付方面均受到较大冲击,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同时,疫情也会影响,政府、地方投资平台及大型企业等公司主要客户普遍资金紧张,公司回款速度有所放缓。 此外,报告期内受宏观环境影响,报告期内环境治理领域市场竞争加剧,公司2022年综合毛利率同比下滑约25个百分点。 卓锦股份还表示,2022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3229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约28%;公司将继续加大自主研发力度。 在报告期末,卓锦股份总资产为7.68亿元,较报告期初同比减少4.0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07亿元,较报告期初同比减少20.04%。 除利润由盈转亏、公司总资产减少外,卓锦股份当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2023年2月3日,卓锦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2022年12月29日,卓锦股份发布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此次修订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第二季度、2022年半年度的业绩造成影响。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卓锦股份存在部分项目少计成本的情形,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报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及存在部分监事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用章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凡是2022年10月30日收盘或者2022年2月3日收盘时持有688701卓锦股份的受损股民可加入索赔。免费报名关
      卓锦股份营收净利双降,所有者权益缩水,还面临投资者索赔
      评论
      举报
      小虎综合资讯
      ·
      2022-02-17

      市场综述 | 乌克兰突然开火!港A黄金股午后爆发

      要闻回顾 1、发改委产业司赴供销总社协调调研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工作 发改委产业发展司负责同志带队赴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调研,推动落实《关于积极打造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行动方案》,协调解决回收处理体系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鼓励供销系统从拓展业务、整合渠道、技术改造、深加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与家电生产企业的业务合作模式,促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优化升级。 2、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赴青岛开展铁矿石市场联合监管调研 针对近期铁矿石市场供需总体稳定但价格大幅上涨的异常情况,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赴青岛开展联合监管调研。调研组全面了解$青岛港(601298)$铁矿石库存变化,调取库存增长较快企业名录;召开专题会议提醒告诫部分铁矿石贸易企业,要求释放过高库存、尽快恢复至合理水平,并提供近期铁矿石库存变化、买进卖出的具体时间、数量和价格等详细情况,配合核查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3、河南:积极布局半导体材料产业 发展以碳化硅、氮化镓为重点的第三代半导体材料 河南近日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规划提出,积极布局半导体材料产业,发展以碳化硅、氮化镓为重点的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提升大尺寸单晶硅抛光片、电子级高纯硅材料、区熔硅单晶研发及产业化能力,推进新型敏感材料、复合功能材料、电子级氢氟酸、半导体靶材研发及产业化,提升集成电路设计能力。 4、IDC:2021年中国平板电脑市场创近7年出货最高增幅 2021年第四季度,根据最新国际数据公司(IDC)平板电脑季度跟踪报告,中国平板电脑市场出货量约742万台,同比增长20.9%。2021年全年中国平板电脑市场出货量约2846万台,同比增长21.8%,
      市场综述 | 乌克兰突然开火!港A黄金股午后爆发
      评论
      举报
    •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上市日期
      2021-09-16
      注册资本
      13427万元
      公司概况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环保综合治理服务、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拥有一系列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核心技术。公司主营业务覆盖“环保综合治理服务”、“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两类,其中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主要包括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污染治理、水体修复、废气处理、固废处理与处置等五大业务条线。公司口碑良好,先后被评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单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单位、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副会长单位以及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副会长单位等;荣获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浙江省诚信民营企业、浙江名牌产品、浙江省环保产业骨干企业等荣誉称号。
      no-quotations暂不提供行情数据
       
       
       
       

      热议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