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董事长李虎履历“存疑”前脚离职后脚成发明人是否合理?

制图:富凯IPO财经 来源:金山海报·创可贴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为一家专业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存储卡、存储盘、固态硬盘等存储模组,主要聚焦于移动存储市场,相关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工控设备、家用电器、汽车电子、智能家居、物联网等诸多领域。此次募集拟募集153,713.63 万元用于3D NAND闪存主控芯片及移动存储模组解决方案技术改造及升级项目、 SSD主控芯片技术开发、应用及产业化项目、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为45,000.00万元。


图片来源:德明利招股书(预披露更新)

  德明利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孔*一、孙*恒。


图片来源:德明利招股书(预披露更新)

  创业板IPO详情显示,德明利与2020年10月13日在创业板申报材料与2020年11月6日一轮问询(未回复),最终与2021年2月9日申请终止(撤回)申请科创板。


图片来源:深交所·IPO详情

实际控制人李虎任职履历“存疑”提前5年入职未成立公司 东莞证券保荐人核查是否充分?

  德明利招股书(预披露更新)显示,李虎现任公司董事长,田华担任公司总经理,李虎和田华系夫妻关系,李虎直接控制公司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李虎和田华夫妇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德明利招股书(预披露更新)显示,李虎,男,中国国籍,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深圳市晶海利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8 年 11 月创办德名利有限,至 2020 年 2月历任德名利有限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德明利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图片来源:德明利招股书(预披露更新)

   德明利招股书(预披露更新)显示,李虎,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深圳市晶海利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市场总监(以下简称“晶海利”)。企查查搜索结果显示,深圳市金海力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晶海利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晶海利成立于2005年3月24日法人为周江华注册资本50万元,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对比发现,德明利实控人李虎提前了5年入职尚未成立的晶海利任职市场总监,任职简历真实性值得商榷,东莞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孔*一、孙*恒工作底稿核查是否充分?


图片来源:企查查

  德明利招股书(预披露更新)显示,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上述任职履历是否属于“虚假记载”?

实控人前脚离职 后脚便成为专利发明人 问询反馈质疑德明利专利归属权是否明确、有无瑕疵

  问询反馈第28题显示,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共取得93项专利、13项商标、56项软件著作权、5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请发行人披露:发行人拥有的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的权属是否明确、有无瑕疵、有无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部分软件著作权未发表的原因,对发行人影响及下一步安排。


图片来源:国家支持产权局

  从知识产权局登记信息来看发明专利《记忆模块动态备份管理系统及方法》发明人为“李虎”申请(专利权)人为: 深圳市德名利电子有限公司 (德明利曾用名),申请日期2008年10月31日。德明利实控人李虎任职履历2000 年 4 月至2008 年 9 月,任深圳市晶海利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8 年 11 月创办德名利有限。

  通过上述对比显示,李虎2008年9月从晶海利任职市场总监辞职后一个月(2008年10月31日)就申请发明专利《记忆模块动态备份管理系统及方法》。德明利招股书(预披露更新)显示,发明专利 《记忆模块动态备份管理系统及方法》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前脚还在做市场营销后脚就成为“科学家”,东莞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孔*一、孙*恒对于“原始取得”背景是否了解?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中,保荐机构应当就下列事项做出承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在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的板块,前款规定的上市保荐书承诺事项由证券交易所具体规定。

  《保荐业务规则》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等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已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且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在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等文件中详细记录所执行的尽职调查范围、步骤和内容。

中介机构(部分)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22日,注册资本15亿元,是东莞市属国有控股重点企业,也是全国首批承销保荐机构之一。30多年来,东莞证券以经纪、资管、投行三大业务为核心,积极发展证券自营、私募基金、另类投资等业务,已成为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目前,东莞证券在全国范围有近3000名员工,旗下分支机构达88家(其中营业网点86家,上海分公司1家,深圳分公司1家),另全资拥有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并参股华联期货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孔*一、孙*恒。


图片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图片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财经公关:上海信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公股份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他资本市场参与者提供中国资本市场咨询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自成立以来,我们致力于以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创新的数字化应用帮助客户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秉承“服务、专业、诚信、创新、经验”的价值观,我们累计为超过1000名客户提供了专业服务,主要为中国上市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

1、企查查信息查询支持商

2、证监会官网

3、深圳证券交易所

4、中国证券业协会

5、国家支持产权局

6、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预披露更新)深主板

7、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申报稿)创业板

免责声明:本文为,【富凯ipo财经】原创文章,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转载必究。本文所有内容参考资料均来自三方机构公开信息、法定义务公开披露的信息。【富凯IPO财经】原创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本文信息仅为阅读者交流学习为目的,不构成段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仪依据该信息作出决策。【富凯IPO财经】不对因使用本文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任何责任,如内容侵权请联系小编。

# 我的小调研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任何投资建议。

举报

评论

  • 推荐
  • 最新
empty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