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深圳西普尼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普尼(02583)$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自愿作出。以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集团发展之最新情况。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4月17日的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在本公司股东于2026年5月11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范围内,视乎市况及本公司实际情况,不时于香港联交所公开市场回购本公司H股(“回购H股”)。
根据回购一般性授权,公司可回购最多不超过回购一般性授权获批准当日(即2026年5月11日)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的10%。
对于回购H股,本公司仅可根据公司章程、中国法律及╱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视情况而定),动用本公司合法可用于该目的之内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盈余资金及未分配利润。本公司拟动用的回购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0,000元的港元(按购汇当日汇率折算)。
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0.06(2)条及回购授权所载定价原则,各次实际回购H股的价格相较紧随每次回购前五个交易日内H股股份平均收市价溢价不得高于5%或以上。实施回购时,董事会将根据市场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回购价格。
回购H股的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回购H股之日起至回购一般性授权届满之日止,即至下列较早者为止:(i) 于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回购一般性授权决议案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ii) 于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回购一般性授权决议案后届满十二个月时;或(iii) 于股东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回购一般性授权决议案当日。
董事会认为,在遵守上市规则及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及在综合考虑本集团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情况、财务结构及未来发展前景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回购的H股持作库存股,回购H股将有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绑定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利益,提升公司凝聚力与核心竞争力,同时维护本公司市场股价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亦认为,本公司目前的财务资源使其能够在保持稳健财务状况的同时实施回购H股,并将按照公司章程、上市规则及适用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司将遵照公司章程、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中国适用法律法规及所有其他适用法律及法规进行回购H股。董事无意行使回购一般性授权,以致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数目低于上市规则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或引致须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第26条或第32条向股东作出强制性全面要约的责任。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任何回购H股将视乎市况、本公司H股价格、资金安排及本公司资本管理需要,并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本公司不保证任何回购H股的时间、数量或价格,亦不保证一定会进行回购H 股。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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