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平台监管的目的是反垄断吗?

吃科技骨的产品狗
2021-01-18

上篇我们讲到,数字平台巨头是一种很强横但也很脆弱的垄断,而且,它们似乎也不是那么穷凶极恶地在“损害消费者福利”,相反好像还整体提高了市场效率(我们个体似乎也受益不少)。那么问题来了:全球政府为什么还要对它们实行反垄断呢?反的究竟是什么?目的是什么?这就是今天我要跟你分享的内容。

先说结论:数字平台反垄断的目的是要将数字权力关进笼子里。

下面我要讲的非常重要,也很难。所以慢一点讲。先说啥叫做数字权力

我们都知道,产权是人类社会增长和分配中最关键的权力。平台巨头们的数字权力就来自它们对大数据金矿拥有的产权。这种产权有多厉害呢?

1.从经济层面,它让数字平台获得了几何级数增长的能力,还让它们在分配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地位,这就相当于拥有经济上的垄断力量;

2.更重要的是,从政治层面,这种权力对现行的社会权力结构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冲击——这点非常难理解,但是是反平台垄断的核心。

下面我们一点一点来理解。

一、数字权力带来经济上的垄断,影响社会分配机制

经济上的垄断力量比较好理解。前两天我们讲过,平台们在数字世界里“建设城市,制定规则,管理经营城市,并收取税收”。很明显,它们对于普通企业来说,是很容易形成降维打击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数字平台不是经典教科书上的那种“企业”,而更接近于一种经济和社会组织。

这就很有意思了——昨天我们从企业角度看平台,确实是市场演化形成自然垄断,但是平台这种独特的组织形式,使得它们的“自然垄断”有一种行政垄断般的权力。

所以你发现了吗,和传统公司不同,数字平台不争夺市场份额,它们争夺市场本身。

这句话真的要敲黑板——尽管昨天我说平台垄断也是脆弱的,但主要是指技术迭代,而这是可以用资金优势来弥补的。比如Instagram和WhatsApp崛起后,$Facebook(FB)$直接就把它们给收购了。所以这些巨头完全可以吞噬潜在对手,阻止进一步的竞争。长此以往,各个行业的头部效应越来越强——头部效应越来越强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增长的问题,更是一个分配问题。

这里要再次敲黑板,企业组织模式是一个社会的初次分配形式,国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都是不同的组织模式,但本质上不就是不同的分配机制吗?数字平台确实是资本密集、高技能人力资本密集、人均效率(利润)极高,但是对整体劳动力市场来说,这种组织模式其实只是极少数人的天堂——比如说,2019年,$沃尔玛(WMT)$有220多万员工,$阿里巴巴(BABA)$有10万,但前者的市值是后者的63%。

这意味着,数字平台头部效应越强,社会财富的分化会越大。这个事情在美国已经非常显著了。过去20年美国社会和政治生态上的很多问题都跟这个密切相关。

所以,这是政府对于平台巨头们数字权力的第一层顾虑: 很多时候,单个企业的增长效率并不一定等于全社会的福利最大化(分配公平)。尤其是分化加剧之后,公平这个议题的砝码会显得越来越重。

二、数字权力会对社会权力结构造成冲击

接下来讲“数字权力”对社会权力结构的冲击。这个难理解,但是更重要。

刚才说,数字权力源自“大数据”。我们都知道“大数据”是生产要素。以前,寡头们也是占有生产要素(劳动力、资金),但是大数据这个要素很不一样:

第一,它是具有高度控制力的生产要素。

比如说,2019年中国外卖订单平均配送时长比3年前减少了10分钟——这个减少的时间就是被平台的智能算法“优化”的。怎么优化的呢?骑手们的收入取决于准点率、超时率、投诉率这些考核指标。而这些指标都和送餐时间密切相关。为了获得高收入,骑手们逆行、超速、闯红灯,和时间赛跑——而这些数据反过来变成了骑手们新的考核指标。换句话说,骑手们跑得越快,随之就会被要求以更快的速度送达,然后形成了一个往复循环、越逼越紧的反馈机制。这种“高效”和“优化”的背后就是平台基于大数据的系统和算法。骑手们创造了大数据,算法分析大数据,再反过来“控制”骑手。这绝不是外卖或者说服务业平台的独有现象。从操作系统平台到电商平台,再到社交媒体平台,都是如此。我们每个人都有切身感受。

第二,它是具有自我繁衍能力的生产要素。

数据不是像别的生产要素,“用完即抛”,而是循环使用,越用越大,吸附能力越强。而这个特征又反过来加强了数据的控制力——所以我们观察到,平台越大,用户越多,沉淀的数据越大,颗粒度越细,用户的依附度越高。

这是很根本的问题,意味着数字巨头们带来的隐忧不在于垄断,而在于控制。因为现在人的“数字身份”和“数字资产”越来越重要。而大数据产权被数字平台拥有——在数字世界里,人看似自由,但实际上被平台深度控制。换句话说,传统垄断企业操纵商品和价格,而平台可以控制我们的数字分身。

这种控制无处不在:你被定位,被挖掘各种属性,贴上各种标签,被电商、被广告精准营销,被各种新闻、歌曲自动推荐,被归类,被打分,被屏蔽,被删帖,甚至被操纵。

最近美国著名的学者福山写了一篇文章叫做《如何从大型科技公司手中拯救民主》,里面就讲了美国大选被平台和大数据所左右的问题。比如,2016年大选中,脸书上的个人隐私数据被泄露给了数据分析公司,向用户定点推送了支持特朗普的宣传广告;4年后风水轮流转,拜登儿子的丑闻被删帖,特朗普的负面新闻满天飞。

更不用说现在很多平台为了让用户“上瘾”,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看新闻的时候停留在某个事件或者观点上稍微久一点,很快就被推送相似的观点或者事件。

这意味着什么?由于数字化和平台组织模式的特征,巨头们的数字权力已经超越了经济领域,渗入了政治甚至文化领域,而且越来越强。权力不一定是坏事,有时候也代表了效率。但普遍担忧的是,不受节制的权力会不会被滥用?所以2020年,各国政府重新祭出“反垄断”这个大法器进行平台监管,就是希望将数字权力关进笼子里。

三、大数据产权究竟该归谁?

但说实话,就像刚才说的,现在的垄断和之前的垄断很不一样。稍不留神,反的就是效率,也不一定能换来公平。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数字权力是个全新的命题——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比如说我们都知道数字权力来自大数据的产权——这些数据该归谁?隐私怎么处理?这都对现行的经济学、法律、社会学甚至伦理学提出了全新挑战。任何肤浅的、轻浮的回答都要不得。

不说别的,就说产权归属。很明显,这些数据是用户行为的数字印记——我们和平台,缺一不可。这些零散的数据对个人来说其实价值不高。可一旦汇聚,就形成了“数据油田”。所以这里面有个很强的悖论:如果数据属于个人,平台不允许使用,实际上就相当于**了“数字化”。但是数据归属平台,很明显是不公平的——从用户的角度来说,这就是“让你为自己拥有的东西付费”。从社会的角度说问题更大,刚才说的是经济垄断以及对社会权力结构的冲击,更不要说“数据隐私”——我们都知道“个人隐私权是文明社会的标志”。现在这个定义似乎要被打破了,数字世界里人人都在裸奔。我有时候感到很困惑,不知道是不是“隐私和文明”的认知和定义要被改写。

其实全球都在思考这些问题,也提出了很多方案,比如说欧洲的“数字税”,相当于要数字巨头们让渡一部分数字产权的收益。但一来这个税率太难定,二来对数字权力的真正隐忧也没什么好处。还有些方案,比如拆分大平台,比如类似“携号转网”,政府规定用户有权将自己的数据从一个平台带到另一个平台,再比如引入独立第三方来提供平台信息筛选和排序服务。

但可以这么说,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完美的、可执行性很高的方案,答案仍然在风中飘。

抛开远景不说,咱们中国目前政策的方向和力度会对未来5~10年的经济、行业甚至社会形态都产生很大影响。个人的投资择业,企业的赛道选择和对策,都需要在这个背景下重新思考和定位。但这是一个动态的、开放式的问题,而且这是真正的长期问题。历史没有常形,包括监管者,我相信也都在摸着石头过河。所以,具体监管方案我们不知道,但我们可以看大方向。2020年后,“管”是大方向,同时必须相机决策。

你从普通用户、从业者的角度来谈一谈,应不应该实行严厉的平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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