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11-05

证券之星消息,11月5日泰坦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宥融、副总经理潘晓霄、财务总监潘孟平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募集资金置换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二是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且未披露的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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