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莱宝高科新发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豁免版)》

证券之星11-05

截至2026年11月4日收盘,莱宝高科(002106)报收于9.28元,上涨4.62%,换手率2.27%,成交量15.97万手,成交额1.4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1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01.27万元,占总成交额9.0%。
  • 公司公告汇总:莱宝高科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主要用于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MED项目总投资90亿元,已累计投入69.16亿元,产品已完成中试并处于多家客户验证阶段。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01.27万元,占总成交额9.0%;游资资金净流入88.95万元,占总成交额0.62%;散户资金净流出1390.22万元,占总成交额9.61%。

公司公告汇总

深圳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豁免版)

莱宝高科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深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主要用于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MED项目总投资90亿元,已累计投入69.16亿元,拟采用租赁厂房方式实施,由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已掌握MED全制程技术并完成中试,产品正在多家客户验证中。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仍保持该状态。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莱宝高科于2026年8月3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2026年11月5日,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并更新相关文件。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豁免版)

信达律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回应审核问询函中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技术授权依赖、境外业务风险、租赁厂房安排、实际控制人状态及财务性投资等问题。确认由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具有合理性;与少数股东协议安排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无锡威峰的技术授权和关键材料供应存在合作依赖,但已采取多重保障措施;租赁厂房具备商业合理性且不影响经营持续性;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不构成项目实施重大不利影响;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豁免版)

信达律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对发行方案调整(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取消自动延期条款)、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十大股东、关联交易、主要财产、专利商标变动、重大合同、董监高变动等情况进行更新核查,认为发行人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豁免版)

莱宝高科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MED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MED项目总投资90亿元,已累计投入69.16亿元,产品已完成中试并获客户验证,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具备技术、人员、专利储备,与现有业务具有协同性,属于投向主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莱宝高科拟于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MED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已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莱宝高科拟于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MED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已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限售期为6个月;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莱宝高科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MED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项目由控股子公司莱宝显示实施;存在实施、产能消化、技术依赖等风险;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导致控制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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