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1月3日收盘,正业科技(300410)报收于6.92元,下跌1.14%,换手率5.11%,成交量18.77万手,成交额1.3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3.77万元,占总成交额3.21%。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已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深交所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更新,相关文件已于9月24日披露。
- 公司公告汇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由控股股东合盛投资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全额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 公司公告汇总: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出具上市保荐书及发行保荐书,确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3.77万元,占总成交额3.21%;游资资金净流出155.33万元,占总成交额1.18%;散户资金净流入579.11万元,占总成交额4.39%。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相关内容已于2026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发行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能否实施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二)(修订稿)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就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二)(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由控股股东合盛投资以现金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合盛投资拟通过股票质押和银行借款等方式筹资,质押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的50%。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实控人持股比例超过30%,已履行豁免要约收购程序。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决诉讼不构成再融资障碍。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上市保荐书,推荐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为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68,259,385股。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同意推荐上市。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专项核查,回复了关于募集资金用途、认购资金来源、财务性投资、业绩波动、未决诉讼等问题。确认合盛投资以自有及自筹资金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高比例质押及控制权不稳定风险。公司业绩波动与行业周期一致,未决诉讼不影响持续经营,不构成再融资障碍。最近一期末无财务性投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具备必要性。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推荐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由保荐代表人何明威、张晓负责,项目协办人为刘林宁。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景德镇市国资委。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并已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合盛投资,已明确认购金额下限为20,000万元。公告详细说明了资金来源、控制权稳定性、资金缺口测算、锁定期安排及风险披露等内容,并经保荐人核查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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