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0月30日公布的云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审慎并形成风险;个人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用卡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表外业务管理不审慎。
云南金融监管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罚款185万元;对陈保和、宋杨予以警告。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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