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新乡化纤新发布《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证券之星01:15

截至2026年11月3日收盘,新乡化纤(000949)报收于5.44元,上涨3.23%,换手率3.66%,成交量60.62万手,成交额3.2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85.5万元,占总成交额6.65%。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明确白鹭集团与新乡国资集团合计认购金额为1.00亿–3.60亿元,发行后合计持股比例为25.00%–30.00%。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85.5万元,占总成交额6.65%;游资资金净流出2794.59万元,占总成交额8.51%;散户资金净流入609.1万元,占总成交额1.85%。

公司公告汇总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新乡化纤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白鹭集团及新乡国资集团合计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亿元且不高于3.60亿元,发行后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25.00%且不高于30.00%;同时审议通过相关预案修订稿、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及修订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并将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乡化纤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白鹭集团及新乡国资集团合计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亿元且不高于3.60亿元,发行后两者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25.00%且不高于30.00%;同时审议通过相关预案修订稿、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及修订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王中军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基于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乡化纤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直接控股股东白鹭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新乡国资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合计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亿元且不高于3.60亿元,发行后两者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25.00%、不高于30.00%;公司已签署修订后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新乡化纤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0万元,用于高品质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及配套工程、菌草材料高值化利用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白鹭集团、新乡国资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新乡化纤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用于高品质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及配套工程、菌草材料高值化利用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白鹭集团、新乡国资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已获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提示性公告

新乡化纤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公司明确了向白鹭集团、新乡国资集团发行股票的认购上限,并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文件内容进行了修订,包括更新审议程序、认购上限、资产负债率、资金来源及分红情况等内容;上述事项已获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新乡化纤于2026年8月19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完成问询回复,并结合2026年半年度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同步修订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申请文件;上述文件更新内容已于2026年9月9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就新乡化纤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文件对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主要财产、关联交易、重大债权债务、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了核查与说明;确认发行对象具备认购能力,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结构化安排或股份质押融资情形;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相关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平安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白鹭集团、新乡国资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用于高品质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及配套工程、菌草材料研发中心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内部控制规范,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平安证券作为保荐人出具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白鹭集团、新乡国资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用于高品质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及配套工程、菌草材料高值化利用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具备在深交所上市的条件。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新乡化纤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0万元,用于高品质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及配套工程、菌草材料高值化利用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白鹭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新乡国资集团等不超过35名投资者;公司已对认购资金来源、募投项目必要性、效益测算、产能消化风险等事项作出说明,并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新乡化纤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用于高品质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及配套工程、菌草材料高值化利用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白鹭集团、新乡国资集团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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