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30日收盘,福莱新材(605488)报收于46.8元,下跌1.78%,换手率13.23%,成交量39.47万手,成交额18.6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767.22万元,占总成交额4.71%;散户资金净流入1.6亿元,占总成交额8.58%。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决定不行使“福新转债”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均不行使。
- 公司公告汇总:拟将原募投项目“电子级功能材料扩产升级项目”变更为“电子级功能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7,632.8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2,050.00万元不变,建设期延至2031年12月31日。
- 公司公告汇总: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301,880,939股减至299,980,139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公告汇总:拟于2026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及注册资本变更暨章程修订两项议案,股权登记日为11月12日。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767.22万元,占总成交额4.71%;游资资金净流出7206.99万元,占总成交额3.87%;散户资金净流入1.6亿元,占总成交额8.58%。
公司公告汇总
福莱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不行使“福新转债”提前赎回权利、将“电子级功能材料扩产升级项目”变更为“电子级功能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建设期为5年(建成时间为2031年12月31日)、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并提请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福莱新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1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第二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12日,A股股东可参会;登记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福莱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回购注销2023年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900,8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01,880,939股减少至299,980,139股,注册资本由301,880,939元减少至299,980,139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福莱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电子级功能材料扩产升级项目”变更为“电子级功能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孚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17号变更为姚庄经济开发区二期。项目总投资27,632.8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2,050.00万元不变,建设周期延长至2031年12月31日。本次变更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福新转债”的核查意见
“福新转债”自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公司股票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1元/股的130%,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30日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赎回权。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不提前赎回事项无异议。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电子级功能材料扩产升级项目”变更为“电子级功能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孚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嘉善县姚庄经济开发区二期。项目总投资27,632.8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2,050.00万元不变,建设周期延长至5年,预计203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福莱新材关于不提前赎回“福新转债”的公告
“福新转债”自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1元/股的130%(即14.44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2026年10月31日至2027年1月30日)如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赎回权。自2027年1月30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起算触发条件,届时由董事会另行决定是否赎回。相关决策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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