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江丰电子(300666)10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关注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6亿元有限合伙企业,拟出资4.17亿元、占69.5%。请问:1.本次共同投资的商业目的和合作必要性是什么,选择相关合作方的主要考虑是什么?2.管理费用、收益分配及其他经济条款如何确定,与市场化基金合作条件相比是否公允?3.投资决策权、退出机制和亏损承担如何约定,公司如何控制权责不匹配风险?谢谢。
江丰电子回复:您好!本次投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旨在进一步拓展投资渠道,挖掘半导体上下游领域优质项目资源。选择相关合作方主要考虑其在半导体产业链的投资经验及项目筛选能力,有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产业协同投资。该合伙企业的管理费用、收益分配等经济条款系由各出资方按照市场惯例公平协商确定。由于部分参与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安排符合公允性原则。有限合伙人依法不执行合伙事务,公司通过合伙人会议机制参与重大事项审议,权责边界清晰。关于退出机制及亏损承担的具体约定,以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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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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