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证券之星10-28

证券之星消息,久之洋(300516)10月2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大股东本次可交换债获批,公司能否说明大股东对公司长期价值的看法?后续发行时机选择上,是否会结合二级市场走势审慎安排,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兼顾中小投资者利益?

久之洋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后续其将根据市场环境、资金安排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发行方案及发行时点。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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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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