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格林精密三季报 - 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184.04%

证券之星10-28 04:37

截至2026年10月27日收盘,格林精密(300968)报收于8.95元,下跌5.29%,换手率1.25%,成交量5.16万手,成交额4780.5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5.5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67.99万元。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9月30日股东户数为2.92万户,较6月30日增长2.56%。
  • 业绩披露要点:2026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9119.51万元,同比下降571.13%;第三季度单季归母净利润为-1574.47万元,同比下降184.04%。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向多家银行及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5.54万元,占总成交额4.3%;游资资金净流入467.99万元,占总成交额9.79%;散户资金净流出262.45万元,占总成交额5.49%。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92万户,较6月30日增加727.0户,增幅为2.56%;户均持股数量由1.45万股减少至1.4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3.66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2026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主营收入11.44亿元,同比上升14.58%;归母净利润-9119.51万元,同比下降571.13%;扣非净利润-9232.82万元,同比下降644.51%;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4.43亿元,同比下降3.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574.47万元,同比下降184.0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627.47万元,同比下降188.86%;负债率19.84%,投资收益196.74万元,财务费用2182.87万元,毛利率9.35%。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6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涉及董事会秘书职责、减资弥补亏损、公司存续及解散清算等条款;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6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及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6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授信种类包括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保理、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售后回租赁、直租赁等;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吴宝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6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责任人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3,000万元/年,保险费不超过148,000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期;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636.7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70.9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4,044.87万元;本次计提减少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4,636.71万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须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规定沟通内容、方式及责任人职责;公司通过官网、电话、电子邮件、业绩说明会等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并建立档案保存机制。

《股东会议事规则》

规则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与运作规范;涵盖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依需召开;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董事会议事规则》

规则明确董事会由5至11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关联交易、担保事项有特别规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对召集、通知、表决、记录及决议执行作出详细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证券所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并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原则上应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定期核查项目进展,披露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及保荐机构现场检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独立董事及外部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公司亏损或业绩下滑时需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任职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兼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禁止回答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禁止选择性披露或使用夸大、误导性语言,禁止利用平台影响股价;信息发布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重要事项须董事长审批;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各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参股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内部审计部有权检查财务资料、开展调查、提出整改建议,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规定审计档案管理、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及违规行为处罚措施;董事会负责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需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定;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与完整性,并在公告中作出声明;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披露标准与程序;明确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以及信息保密、财务内控、责任追究等机制。

《公司章程》

2026年10月修订版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338万元;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不设监事会;规定股东会、董事会职权范围、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与勤勉义务;对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制度明确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大交易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要求及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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