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捷安高科新发布《2026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之星10-23

截至2026年10月22日收盘,捷安高科(300845)报收于12.93元,下跌5.27%,换手率3.42%,成交量4.97万手,成交额6565.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0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0.6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90.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21.33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三季度单季营收同比增长52.41%,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69.70%;但年初至报告期末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93.1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4,083,717.46元。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由205,052,707元变更为205,641,100元)、注册地址(由科学大道133号变更为雪梅街56号1号楼)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相关事项将提交11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AI职教平台建设项目”中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专利费等难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的支出,并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0.64万元,占总成交额3.51%;游资资金净流出290.7万元,占总成交额4.43%;散户资金净流入521.33万元,占总成交额7.94%。

公司公告汇总

2026年三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83,781,933.74元,同比增长52.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72,319.38元,同比增长169.70%。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208,952,961.79元,同比增长33.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957.25元,同比下降93.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083,717.46元,同比下降193.66%。总资产1,019,041,991.78元,较上年度末下降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95,903,770.18元,较上年度末下降4.72%。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涉及章程修订、治理制度修订及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11月9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2日。会议审议7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含《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其中三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公司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关于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6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将于2026年10月30日15:00–16:00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网上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李江波先生和财务负责人杨守和先生。投资者可提前提交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解答。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增加,注册资本由205,052,707元变更为205,641,100元,注册地址由科学大道133号变更为雪梅街56号1号楼。据此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构成、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等内容;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多项治理制度,部分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AI职教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支付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专利费、检测费等难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的支出,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划转至基本户或一般户。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提出建议。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活动效率等进行审计监督。制度明确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工作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高风险事项进行重点检查。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定义与范围,规定登记备案程序、保密管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备案,证券事务管理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公司须在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明确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适用情形、内部管理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且未泄露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履行内部审核、登记备案程序;出现原因消除、信息泄露或市场传闻等情况时应及时披露。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定,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事务管理流程、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要求,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要求,强调重大事件及时披露义务及内部审批程序。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标准,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责任追究范围覆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处理措施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岗、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差错参照执行。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税后利润先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后执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并说明原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发生资金占用时,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等方式清偿。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提出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不得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程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会计师事务所每年专项审核,保荐机构定期现场检查。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反担保事项亦需履行相应程序;财务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订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在十日内召集;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组织定期报告编制、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等,并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205,641,100元,股份总数为205,641,100股,均为普通股;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定股东会、董事会职权与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制。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员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及小额零星费用等支出,并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制定具体操作流程,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监管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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