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300411.SZ)公告称,公司股票于10月16日、10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核实后表示,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提示,低空涵道推进器业务尚处产业化早期阶段,收入占比低于1%,市场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金盾股份(300411.SZ)公告称,公司股票于10月16日、10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核实后表示,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提示,低空涵道推进器业务尚处产业化早期阶段,收入占比低于1%,市场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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