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莘县天华宇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天振等人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证券之星10-16

证券之星消息,10月15日ST东时公开信息显示,荆州市宇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长天鑫桥投资有限公司、荆州丽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莘县天华宇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天振、伍彬、申劲、莘县振鸿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罗莉华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经查明,根据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购荆州市晶崴机动车驾驶员考训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司与莘县天华宇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长天鑫桥投资有限公司、莘县振鸿企业管理咨询中心、荆州市宇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荆州丽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协议,以1.85亿元收购荆州市晶崴机动车驾驶员考训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东方时尚)60%股权。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陆天振、申劲、伍彬、罗莉华共同承诺荆州东方时尚应实现以下目标利润:2017年度3,385万元;2018年度3,723万元;2019年度4,096万元。2017至2019年度为业绩考核期,如上述任何一年度未实现目标利润,但2017至2019年度合计净利润达到11,203万元,亦可认为达到目标利润。如荆州东方时尚无法实现上述业绩目标,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以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如未按照协议约定补偿,公司有权要求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回购公司受让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公司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荆州东方时尚业绩补偿承诺事项的公告》及2025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业绩补偿协议》,荆州东方时尚2017至2019年未能实现业绩承诺,业绩承诺完成率约40%,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同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公司赔偿1.11亿元,并对业绩补偿承担连带责任。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公司陆续收到业绩补偿款。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业绩补偿款共计0.45亿元,仍有0.66亿元尚未收到。

处罚决定如下: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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