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15日收盘,新莱福(301323)报收于59.76元,下跌4.48%,换手率2.01%,成交量1.38万手,成交额8273.8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49.64万元,占总成交额10.27%。
- 公司公告汇总:新莱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49.64万元,占总成交额10.27%;游资资金净流入730.66万元,占总成交额8.83%;散户资金净流入118.98万元,占总成交额1.44%。
公司公告汇总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共36人,代表股份17,009,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70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16,990,033股,反对15,900股,弃权3,200股。中小股东中同意2,170,033股,反对15,900股,弃权3,200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170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获有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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