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14日收盘,金田股份(601609)报收于10.47元,下跌2.15%,换手率1.21%,成交量20.91万手,成交额2.2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53.4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36.0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889.47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增持8,020,500股(占总股本0.46%),增持金额99,990,704元,持股比例由46.40%升至46.86%。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决定行使“金田转债”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3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10月20日,赎回完成后债券将于2026年10月26日起摘牌。
- 公司公告汇总:因原保荐代表人工作变动,东方证券委派王卉洁女士接替石健先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为王为丰先生和王卉洁女士。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53.45万元,占总成交额1.6%;游资资金净流入536.03万元,占总成交额2.42%;散户资金净流出889.47万元,占总成交额4.02%。
公司公告汇总
金田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石健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职责,东方证券委派王卉洁女士接替其职务;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为丰先生和王卉洁女士;持续督导期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方证券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
金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自2026年1月30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10月12日,累计增持A股股票8,02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增持金额合计99,990,704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6.40%增至46.8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确认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备增持主体资格,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020,500股,占总股本0.46%,增持金额99,990,704元;本次增持后持股比例由46.40%增至46.86%;本次增持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已履行。
金田股份关于实施“金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3日,赎回价格为101.1945元/张,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10月26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10月20日,最后转股日为2026年10月23日;赎回完成后,“金田转债”将自2026年10月26日起在上交所摘牌;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金田股份关于实施“金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3日,赎回价格为101.1945元/张,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10月26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10月20日,最后转股日为2026年10月23日;赎回完成后,“金田转债”将自2026年10月26日起在上交所摘牌;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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