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对标企业为申万消费电子零部件及组装行业内20家业务可比的非ST上市公司

证券之星10-13

证券之星消息,英力股份(300956)10月1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考核办法中设置了“或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50分位水平”的替代达标条件。请问对标企业具体包含哪些公司?选取标准是什么?当公司自身增长率与对标企业50分位出现较大偏离时,这一规则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层面行权门槛实质上被降低?

英力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对标企业为申万消费电子零部件及组装行业内20家业务可比的非ST上市公司,若对标样本出现主营业务重大变动或异常,董事会可按股东会授权调整样本。行业50分位为并行替代条件,不会降低行权门槛;公司增速与行业50分位偏离较大时,将严格依据激励计划规则开展考核判定,考核标准保持审慎,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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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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