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丽丰控股(01125)发布公告,预期本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将较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年度的亏损约4.19亿港元增加不少于40%。
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因出售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一幢住房大楼及撇减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物业而产生亏损。
智通财经APP讯,丽丰控股(01125)发布公告,预期本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将较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年度的亏损约4.19亿港元增加不少于40%。
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因出售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一幢住房大楼及撇减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物业而产生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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