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9日收盘,华曙高科(688433)报收于71.6元,下跌5.1%,换手率1.23%,成交量5.12万手,成交额3.6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0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00.96万元,占总成交额5.19%。
- 公司公告汇总:10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数量上限调至124,881,102股,募集资金总额调至不超过293,970.45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00.96万元,占总成交额5.19%;游资资金净流入17.82万元,占总成交额0.05%;散户资金净流入1883.13万元,占总成交额5.14%。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124,673,264股调整为不超过124,881,102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90,969.15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93,970.45万元,相应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相关预案修订稿、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议案一并获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970.45万元,用于先进增材制造设备产能提升、增材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公告披露了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填补措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募投项目必要性、效益测算、资金缺口、折旧摊销影响等财务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公司就上交所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回复,说明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产能规划合理性、投资测算依据、收益预测审慎性及融资规模合理性,并对境外投资审批进展、关联交易、产能消纳风险等作出说明;中介机构已核查并发表意见。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293,970.45万元,用于先进增材制造设备产能提升项目、增材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境外全资子公司,已取得相关备案、环评及用地手续;募投项目均属工业级增材制造领域,符合科技创新领域要求。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6年8月16日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逐项回复,并根据《2026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相关文件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970.45万元,用于先进增材制造设备产能提升项目、增材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境外全资子公司,已取得相关备案、环评及用地手续;募投项目围绕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助于提升产能、拓展服务能力和全球化布局。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西部证券作为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募集资金将用于先进增材制造设备产能提升、增材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发行人具备发行条件,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970.45万元,用于先进增材制造设备产能提升、增材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全球运营中心建设;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保荐人认为公司符合科创板发行条件,同意推荐上市。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律师事务所对募投项目必要性、产能消纳、关联交易、境外投资审批进展等事项进行核查;募集资金拟用于先进增材制造设备产能提升、增材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取得发改和商务部门备案,境外投资审批正在推进,实施主体为母公司,不新增关联交易;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科技创新方向,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970.45万元,用于先进增材制造设备产能提升、增材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全球运营中心建设;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升公司产能、服务能力与全球市场响应能力。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相关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次修订涉及文件名称及日期更新、公司已召开股东会的表述更新、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募投项目资金安排等内容,并更新了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情况及募投项目备案审批情况;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24,881,102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970.45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将用于先进增材制造设备产能提升项目、增材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除上述调整外,发行方案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970.45万元,用于先进增材制造设备产能提升项目、增材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4,881,102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升公司产能、服务能力与全球市场响应能力;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970.45万元,用于先进增材制造设备产能提升项目、增材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产能、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和完善全球运营网络;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