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民爆光电新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10-08

截至2026年9月30日收盘,民爆光电(301362)报收于102.47元,下跌3.4%,换手率4.47%,成交量1.83万手,成交额1.9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27.88万元,占总成交额2.24%。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以202万元向控股股东谢祖华转让所持拳师智能32%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24,298.77万元,与相关方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专户用于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27.88万元,占总成交额2.24%;游资资金净流入150.33万元,占总成交额0.79%;散户资金净流出578.21万元,占总成交额3.03%。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关联董事谢祖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24,298.77万元,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艾格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资金仅用于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拟将持有的深圳拳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股权以202万元转让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祖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拳师智能股权,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定价基于投资成本,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核查确认: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拳师智能32%股权,受让方为控股股东谢祖华;交易已完成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国信证券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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