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中兴微电子未达到披露标准

证券之星09-29

证券之星消息,中兴通讯(000063)09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正加速向“连接+算力”战略升级,中兴微电子的战略价值和发展表现尤为突出,建议:1. 为更清晰地向市场传递公司在”连接+算力“领域的真实实力,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将中兴微电子的营收规模、毛利率水平及外销占比等核心财务数据进行更清晰的分部披露或专项说明?2. 中兴微电子的芯片,公司未来是否会采取“领先一代自用、次新一代同时外销”的商业策略,加大外销获取更大市场份额,摊薄研发成本并提升整体盈利?

中兴通讯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在披露方面,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标准,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微电子未达到上述披露标准。在芯片商业策略方面,中兴微电子坚持为客户提供一流产品和服务,成功为中兴通讯、运营商、互联网等客户提供极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中兴微电子遵循市场化的原则,积极拓展芯片和设计服务市场,提升整体经营效益。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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