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4日收盘,狮头股份(600539)报收于15.0元,上涨2.6%,换手率9.0%,成交量20.69万手,成交额3.1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9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06.8万元,占总成交额1.95%。
- 公司公告汇总: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注册稿)》及其摘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已获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且根据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06.8万元,占总成交额1.95%;游资资金净流出1309.9万元,占总成交额4.21%;散户资金净流入703.1万元,占总成交额2.26%。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注册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家辉、吴靓怡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且根据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进行修订,更新财务数据至2026年6月30日,补充标的公司财务数据、经营情况、资产评估、诉讼进展等内容,并更新相关审批程序及中介机构意见。本次交易已获上交所重组委审议通过。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注册稿)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李言衡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重庆益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2,0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机器视觉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作出业绩承诺,并设置补偿安排。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鉴于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更新审计基准日至2026年6月30日,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的审计报告与备考审阅报告。相关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可用于信息披露和申报材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总体安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注册稿)
东方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交易拟购买利珀科技97.4399%股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22,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至2027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300万元、4,600万元和6,200万元。本次交易已履行多项决策程序,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本次交易为狮头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截至2026年6月30日,利珀科技及其子公司拥有113项授权专利、22项注册商标、48项软件著作权,无自有不动产权,承租9处房产。本次交易已获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6年6月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主营业务为机器视觉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解决方案类和算法软件类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财务数据完整,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合规。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2.2亿元。交易价格为66,239.63万元,以2025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67,980.61万元。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2025年1月1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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