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4日收盘,新化股份(603867)报收于34.97元,下跌3.05%,换手率4.76%,成交量10.26万手,成交额3.6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9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75.95万元,占总成交额7.38%。
- 公司公告汇总:新化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总额不超过9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拟用于扩建异丙醇等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75.95万元,占总成交额7.38%;游资资金净流入1331.34万元,占总成交额3.67%;散户资金净流入1344.61万元,占总成交额3.71%。
公司公告汇总
新化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以及本次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9亿元,用于扩建异丙醇等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等议案,并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新化股份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并将提前公告会议时间、地点及议案内容等信息。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披露了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公告基于不同盈利增长和转股情形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提示投资者相关风险;公司拟通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方式应对可能的即期回报摊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就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相应承诺。
新化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925.33万元,全部用于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286.44万元,项目已于2025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3,038.13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该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实现收益-4,442.16万元,未达承诺效益,主要因产能处于爬坡阶段且产品市场价格下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新化股份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用于扩建异丙醇、异丙醚、丙烷技改项目,年产1万吨特种胺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浙江新化研发中心建设,宁夏新化氢甲酰化项目及合成香料产品基地二、三期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包括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项目已取得备案及环评手续;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旨在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产品结构、增强盈利能力。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925.33万元,全部用于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286.44万元,项目已于2025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总额低于承诺金额2,638.89万元,主要系节余资金包含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节余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实现收益-4,442.16万元,未达承诺效益,主要因产能处于爬坡阶段且产品市场价格下行。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自查,截至2026年9月24日,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公告系因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而披露,旨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新化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旨在保护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益,规范会议组织与行为;规则明确了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获取利息、转股、回售、参与会议表决等权利,以及遵守协议、服从决议等义务;会议有权审议变更募集说明书、公司未能按期付息、减资、合并、担保措施重大变化等重大事项;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且持有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方可生效,决议对全体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9亿元,用于多个化工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健全组织机构、持续盈利能力及合理资产负债结构;募集资金将投向主业,不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弥补亏损;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新化股份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用于扩建异丙醇、异丙醚等技改项目,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项目,浙江新化研发中心建设,宁夏新化氢甲酰化及合成香料基地二、三期项目;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上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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