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津富士达新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09-23

截至2026年9月22日收盘,津富士达(603468)报收于22.52元,下跌1.4%,换手率6.68%,成交量2.67万手,成交额6036.4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66.44万元,占总成交额17.67%。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由21,140.24万元调减至5,744.53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决定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公司公告汇总:聘任杨新喆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崔盈先生辞去董事及董秘职务。
  • 公司公告汇总:拟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 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定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辛愉女士为董事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66.44万元,占总成交额17.67%;游资资金净流入390.15万元,占总成交额6.46%;散户资金净流入676.29万元,占总成交额11.2%。

公司公告汇总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A股股东同意票占比99.9175%,5%以下股东同意票占比97.8349%;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就2026年9月2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补选辛愉女士为董事、聘任杨新喆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翟洁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辛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登记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6:00,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泰证券无异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2026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61,887.44万元;投资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8,874,447.87元,低于原计划总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由21,140.24万元调减至5,744.53万元,其余项目投入金额不变;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保荐机构中泰证券无异议。

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崔盈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董事会已接受其辞职;聘任杨新喆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其持有上交所董秘资格证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对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该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61,887.44万元;募投项目包括电动助力自行车与高端自行车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现金管理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对公司以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置换时限为六个月内;该事项已获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由21,140.24万元调减至5,744.53万元;其他项目投入金额不变;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足部分由自筹资金解决。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